腾讯因为败诉上热搜了。这一次,倒不是抖音起诉腾讯垄断这种高大上的案件,只是一个普通用户,因为微信号被封被迫起诉。结果南山法院一审认为,腾讯应该解封,但原告没法证明自己的损失,所以腾讯无需支付任何赔偿,只要承担25元的案件受理费即可。
该用户不服,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2021年1月12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腾讯提交了编辑后的“用户微信聊天记录”做证据
这个案件上热搜的原因,是腾讯没有及时缴纳25元“案件受理费”,被法院列入了“被执行人”。
对于有“南山必胜客”之称的腾讯法务天团来说,这种疏忽实在太不应该。幸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法人代表马化腾很有可能会被申请限制高消费,那就坐不了飞机和高铁了。
不过,还是要感谢这个乌龙,因为这个案子虽然涉及的钱不多,却非常有意思。
核心案情是这样的:2018年7月15日,用户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支付宝新人邀请二维码,当天,其微信账号被腾讯封号。账号处罚说明显示,“封禁类型:封号2天,请于2018-7-17重新申请解封;被封原因:被多人投诉并确认有违规行为”。
2天后,吴某通过微信的自助系统解封账号不成,后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腾讯解封自己的微信账号,并赔偿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5500元、诉讼必要费用2000元。
神奇的是,判决书显示,腾讯公司先是主张,吴某分享支付宝新人邀请二维码违反了微信的服务协议。
但在一审庭审结束后,腾讯公司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名为《用户违规信息》的“新证据”,即经过编辑处理后的,吴某和其他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腾讯根据该聊天记录认为,吴某“涉嫌发布赌博信息”。
对此,吴某认为,在举证期届满之后,腾讯才提交这份所谓的“新证据”并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况且这也不是他的原始微信聊天记录,是经过编辑处理的。于是吴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从没发过赌博信息,这个“证据”是腾讯根据举报信息和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拼接出来的。
最终,南山法院没有认可这份证据的效力,认为腾讯应该解封吴某的微信账户。不过,法院认为,吴某没能举证自己的具体损失,所以驳回了其关于赔偿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只要承担25元的案件受理费即可。
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腾讯到底看得到吗?
诡异的是,这个案件上热搜后,网上迅速出现了一批称赞腾讯的文章,如“科技萌妹子”的“宁愿输掉官司,也要保护用户隐私,傻白甜的鹅厂这次做得好!”,“平行空间看世界”的“被群嘲的鹅厂输了官司?原来是保护被罚用户的个人隐私”。
理由是,腾讯宁愿败诉,也没有向法院提供用户“原始”的微信聊天记录,所以是“保护用户隐私”。
可问题是,腾讯毕竟还是提供了用户的聊天记录啊?即便是一个经过编辑、脱敏后的版本,没有给法官原始数据,但这不是也说明,人家手里有原始数据吗?这时候,你是会为腾讯不会随便公布你的原始聊天记录而开心呢,还是会为它确实掌握了你的聊天记录而害怕呢?
要知道,过去每次被指责“微信天天在看用户的聊天记录”时,腾讯可是一直回应说自己不掌握相关数据的。一直到现在,腾讯网上还有微信的回应,说“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
按照这个说法,吴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只存储在自己的手机上,腾讯的后台根本没有才是,真不是知道最后提交的那个“新证据”是从哪儿来的。
事实上,外界早不是第一次怀疑腾讯掌握用户隐私信息了。比如腾讯发布的微信大数据报告中,就对各年龄层用户特征进行了画像描述,其中就包括“55岁以上用户喜欢在晚餐后与子女视频通话聊天”这样的内容。
然后就有很多人质疑,不看聊天记录,腾讯是怎么知道谁和谁是亲子关系的?最后得到的答案是“猜测”,腾讯回应说,“通过数据,我们发现在特定时间段内年龄较长用户与年轻用户视频通话比较多,由此推测是亲子之间的行为”。
当时,这个解释就因为太过牵强没被广泛接受——毕竟学生饭后找家教上晚自习、老夫少妻等情况,同样符合这个场景,腾讯这样优秀的科技公司不大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反正对于作者来说,早就假设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被腾讯看到的了。这一次的案件,不过是又一次的印证而已。以后有重要的事情,建议首选面谈和打电话,至于微信,还是小心为妙。#腾讯被执行# (文/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