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
小编说:4月23日,腾讯新增了被执行人信息、执行表25元、案件号(2021)广东0305执行6990号,相关案件为“吴均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相关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腾讯不是第一个被执行的。腾讯累计执行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均为马化腾。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件事儿都过于离奇:第一,腾讯被网民称为“南山必胜客”,居然被南山法院强制执行;第二,执行标的只有25元,必胜客一份披萨都不止25元,难怪有人怀疑是不是把单位少写了个亿?腾讯被强制执行的25元钱实际是法院受理费?网友吴某是否利用微信网络赌球?网友吴某索赔5500+278.81+4000+12元有法律依据吗?详情如何,小编马上解析!25元不够一个必胜客披萨钱
腾讯被强制执行的25元钱实际是法院受理费?2018年7月15日,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支付宝新人邀请二维码。当日,腾讯公司对其封号,“封禁类型:封号2天;被封原因:被多人投诉并确认有违规行为”。因不服微信账号被查封,网友吴某发起诉讼,腾讯认为吴某疑似网络赌球。法院最终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网络赌球,账号应予以解禁但索赔并无依据。腾讯被强制执行的25元钱,实际是案件最后判决的法院受理费。
25元钱实际是案件最后判决的法院受理费
网友吴某是否利用微信网络赌球?腾讯公司认为吴某违反《服务协议》第8.1.2.4条的规定,即“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信息内容”,腾讯公司提交违规信息记录,显示举报聊天内容为,“被举报人:我买了法国赢;其他人:谁收球;其他人:我收”。吴某对此内容不予确认。腾讯公司称已给微信用户提供了自助解封的渠道,吴某未遵循正确的自助解封步骤申请解封。
吴某不承认网络赌球
网友吴某索赔5500+278.81+4000+12元有法律依据吗?吴某关于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5500元、不能使用微信账号理财通赎回基金造成的亏损278.81元、诉讼必要费用4000元、因腾讯公司逾期举证所带来的损失12元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腾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解封涉案微信号;驳回吴某的赔偿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腾讯负担。
腾讯
小编观点:很多朋友会困惑,区区25元腾讯会拿不出吗?为什么要等到法院强制执行呢?小编认为,可能是本案的原告网友吴某没有及时向腾讯提供收款账户,导致腾讯无法支付这25元,那原告自然也就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依法办事。这里要厘清一个概念,被执行和老赖是不一样的,只要自觉履行完毕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会成为老赖的。这年头互联网巨头成为被告再被执行的不只腾讯一家,小米、字节、抖音、阿里、网易、华为都被执行过,也不算什么事儿。至于25元这个梗,可以不把它理解为一个法律新闻,这明明是一个娱乐新闻!
腾讯老板马化腾与阿里老板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