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
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据微信公众号“龙泉警声”(ID:zjlqgaj)11月10日通报,当地2名男子因在网上销售非法管制刀具牟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称,王某,男,22岁,浙江省龙泉市查田镇人;叶某某,男,22岁,浙江省龙泉市小梅镇人。
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2019年6月份以来,王某伙同叶某某利用微信及抖音账号发布雨伞剑、棒球棍刀等视频、图片,在网上将管制刀具销售给不特定对象,从中牟利。
目前,王某、叶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龙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微信公众号“龙泉警声”截图
龙泉市公安局8月14日发布《龙泉市公安局关于严禁生产、销售、寄递雨伞剑、棍刀等隐蔽性刀具的通告》。
通告称,为进一步促进龙泉刀剑行业有序发展,规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制贩、寄递管制刀具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即日起,严禁龙泉市内所有刀剑生产、销售企业,各寄递、物流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寄递雨伞剑、棍刀等隐蔽性刀具,所有已生产或在出售的雨伞剑、棍刀等隐蔽性刀具,一律自行销毁,违者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公众号“龙泉警声”截图
据龙泉市政府网站介绍,龙泉是中国青瓷之都和宝剑之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化先进市。龙泉因剑得名,春秋时欧冶子在龙泉铸就三柄剑,用其中一柄名为“龙渊”的剑作为地名,后因避讳唐高祖李渊,改称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