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泉庄镇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制度建设,增强集体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大惩处力度,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
强化制度建设,使农村“三资”管理有章可循。该镇从长效出发,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实施意见》,使农村“三资”管理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目前,对全镇31个行政村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专项清理,登记造册,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实现了“资金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的“五清”目标。
强化民主监督,使农村“三资”运行一目了然。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三资”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即,在村务工作中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审议、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决议以及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强化执纪监督,使农村“三资”管理有理有力。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镇纪委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经管等有关单位共同“处方”,对31个村逐村开展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把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纳入对村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对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作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崔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