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院第一起视觉无头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魏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钓友抖音刷出黑科技,一竿入水无虚发
85后钓鱼爱好者魏某闲来无事爱刷刷抖音,无意间发现一种名为可视武斗竿的钓鱼“神器”。该“神器”也俗称“可视锚鱼竿”,一竿下水,水下情况一览无余,见鱼拉竿罕有失手。
出于好奇,也为了提高钓鱼的效率,魏某立马在淘宝花868元拿下了这一“神器”。
2020年3月24日18时许,魏某邀约钓友驾车来到重庆市大渡口区滨江路,拿出“神器”甩竿入江。魏某通过武斗竿上的显示器查看水下的情况,不多时便发现一条鲤鱼游过。魏某随即猛提武斗竿,将其捕获。后经鉴定,该鲤鱼重1.48千克。
一小时后,魏某准备回家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重庆市大渡口区渔政渔监船检所认定,被告人魏某使用的可视锚鱼竿属于可视武斗竿,为禁用渔具。
悔罪变身“热心群众”,助破非法捕捞案
归案后,魏某悔不当初,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主动交纳生态修复金2000元。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戴罪立功,魏某不时在自己平时钓鱼的长江边查看是否还有其他的非法捕捞者。
2020年3月30日18时许,魏某在大渡口茄子溪长江边见刘某等两人正使用密眼网捕鱼,便马上通过电话向派出所举报。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刘某等二人当场捉获。
非法捕捞刑责难免,戴罪立功获缓刑
庭审中,魏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也对自己出于好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后悔不已。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采用禁用工具武斗竿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考虑到魏某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交纳生态修复金,且检举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江津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魏某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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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已实施十年禁渔计划
法官提醒,从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已开始实施十年禁渔计划,但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在电捕鱼、毒鱼等行为受到严厉惩治,案件数量有所减少的同时,一些人却利用科技发展的便利玩起了可视武斗竿。可视武斗竿通过高清摄像头拍摄水下影像,对水下情况一览无遗,当鱼类靠近觅食的时候便猛拉鱼竿钩住鱼身将其拖出水面,捕鱼效率极高,严重影响长江渔业资源的恢复,危害生态平衡。
随着互联网的传播,这种捕鱼方法迅速扩散,但殊不知其已经偏离了垂钓的初心,不但伤害了长江生态,也会让自己陷入犯罪的深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