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与腾讯争议的事件始末
字节跳动有限公司100%控股了北京闪星科技有限公司,闪星100%控股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城市阳光100%控股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此外还100%控股了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而微播视界的产品就是抖音,拍拍看的产品就是多闪。
抖音与多闪的法律关系
多闪是一款从抖音私信衍生而来的产品,用户可以使用其抖音账号进行登录,同时可以将该产品分享给微信好友。也就是说,部分以微信账号授权登录抖音的用户,间接又把这种授权转移给了多闪。
2019年1月22日,微信暂停了与抖音的授权登录接口。3月19日下午,多闪向用户发送弹窗消息称:“由于腾讯方面的要求,希望用户修改在多闪或者微信上的账户头像与昵称。”
多闪发送给用户建议修改头像、昵称的信息
腾讯官方则表示:
抖音违反诚信原则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微信/QQ的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并擅自将腾讯提供给抖音的微信/QQ账号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抖音和多闪的行为,侵害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2019年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对腾讯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多闪涉嫌违规使用用户数据一事的裁定结果。
法院裁定,抖音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立刻停止在抖音中向抖音用户推荐好友时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用户头像、昵称,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 抖音立刻停止将微信/QQ开放平台为抖音提供的已授权微信/QQ的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裁定生效前已通过微信/QQ账号登录过多闪的账号除外),并不得以类似方式将其提供给抖音以外的应用使用,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 抖音、多闪运营主体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立刻停止在多闪中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用户头像、昵称,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裁定书部分内容
保全行为并不代表法院认同用户信息归腾讯公司所有,而是根据腾讯公司要求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如果最终判决,认定抖音和多闪未侵犯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腾讯公司应当对于该错误保全行为进行赔偿。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关于错误保全的赔偿标准非常模糊,赔偿额畸低。即使败诉,腾讯公司也不亏。相对于用极小的成本,阻击了竞争对手的崛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查行为保全申请,应当综合考量下列因素: (一)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 (二)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 (三)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四)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 第十条 在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难以弥补的损害”: (一)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侵害申请人享有的商誉或者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 (二)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显著增加申请人损害; (三)被申请人的侵害行为将会导致申请人的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 (四)对申请人造成其他难以弥补的损害。抖音和多闪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用户自己点了授权,同意使用微信账号登陆也不行吗?
微信头像、昵称都是个人资料,本人授权同意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看腾讯公司的脸色?
如果是用户同意的行为是不是就不存在侵权行为了呢?
理论上是这样的。
但是,现在腾讯主张的是:用户在用户协议中同意微信账号、头像、昵称、其他好友信息等数据归腾讯公司所有。抖音和多闪未经腾讯公司的授权,即使用户同意,也属于侵犯了腾讯权利。
腾讯公司申请行为保全的部分内容
微信、QQ头像、昵称、好友关系等数据的所有权究竟是腾讯还是用户?
腾讯主张享有微信/QQ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的所有权。抖音说是经过用户的授权登陆,并没有侵犯腾讯的权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说来说去都是腾讯和字节跳动在争论,那么用户呢?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难道不应该归用户所有吗?
用户在注册微信/QQ的时候,会被“了解并同意”一系列的协议条款,包括《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隐私保护指引》、《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等。
这一系列的协议中规定,腾讯在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计算机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也就是说,用户因为使用腾讯的产品(微信/QQ)所产生的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是归用户个人所有的。腾讯网站服务款款部分内容
此外腾讯还规定了,微信账号的所有权是归属于腾讯的,用户仅享有使用权。
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部分内容
这种格式条款可不可以更霸道一些?所有权归属的争议由来已久,很多学者也对此种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了质疑。用户作为弱势群体,维权确实“道阻且艰”。
相信除了个别较真的用户,没人会认真研读腾讯公司的用户协议。腾讯其实可以更直接,更霸道的把步子迈狠一些,在用户协议里面规定安装了微信/QQ软件的手机归腾讯公司所有,这样不就可以轻松一统江湖了吗?让各种APP软件乖乖的向腾讯公司俯首称臣。
用户协议是否合法,用户个人信息归腾讯公司所有?
尽管腾讯设置了诸多苛刻的条款,但是微信、QQ头像、昵称、好友关系等数据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属于用户的个人信息。即使搁置账号所有权的问题不谈,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依法受到保护。腾讯公司的霸道条款直接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个人信息,一般指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微信账号的头像、昵称、好友关系、绑定的手机号、银行卡、甚至朋友圈等内容都可以单独或结合起来准确识别用户,特别是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与银行卡,基本上与身份证号的功能无异。这些信息是完全归属用户的,也是被合法保护的,腾讯即使通过各种条款获得了用户授权,能够储存,但无权透露给第三方。对于出于用户自身意愿,愿意对外进行授权的行为,也无权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