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民喜欢在“抖音(抖音)”上上传搞笑的短视频,但有些人为了看眼睛,不惜伤害别人。
广州一名男子深夜在火锅店醉酒,一时兴起,端起热腾腾的火锅就往邻桌人头上泼,还叫同伴拿手机拍下来发“抖音”。今日,广州越秀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21日23时许,被告人白某和朋友李某在越秀区某火锅店内吃宵夜。酒过三巡,被告人白某一时兴起想玩“抖音”视频,便告知李某自己稍后会端起火锅,把热汤往隔壁桌陌生男子头上泼。李某需要帮忙做的就是用手机拍下这一过程。但李某并未应允被告人白某的无理要求,并劝阻被告人不要冲动行事。被告人白某不顾善意劝阻,将手机丢给李某后便端起热锅,径自走到隔壁桌泼向被害人谢某友,导致谢某友双手及头面部二度烫伤。
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当晚即在火锅店将被告人白某抓获。2018年11月5日,本案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上,被告人白某对自己的罪行表示供认不讳,并表达对被害人的歉意,愿意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庭审后,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白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人民币3万元,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为寻求刺激,拍摄抖音,将火锅倒扣在谢某友头上致其轻微伤的行为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因被告人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但未逃离现场,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说法
越秀法院表示,虽然“抖音”逐渐成为彰显大众个性的平台,但它不应该成为传播负能量或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本案中被告人想借“抖音”拍摄犯罪过程的行为未得逞,但是当众泼火锅的行为不止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也造成了不利的社会影响。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玩笑”有度,切莫拿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自己的自由作为及时行乐的赌注。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岳岩
【配图】杜舜 林曦
【校对】符如瑜
【作者】 尚黎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深度~南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