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6月5日在第4版刊登了两篇关于女性副行长公债购买违法事件的报道,报道称公债购买像吸血虫一样剥削了多家企业所有者,成为例行贷款农户。发现丈夫出轨,割手指强迫自己发誓,长期奴役下属。
细查之后发现,这位副行长孔彩梅可以说是“贪腐届网红”,不仅在云南省纪监委官网被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位置剖析了她的案例,云南日报更是用大半个版的篇幅进行了报道,云南卫视的清风云南栏目中也有她的采访。
根据通报内容可以看出,孔彩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确很严重,其中有一段表述,在以往的通报中非常罕见:这位曾经的女行长竟然把同事关系搞成了奴役关系,长期将下属当作其佣人。
孔彩梅的简历显示,她1984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三十多年后被双开。
在采访视频中,孔彩梅声泪俱下地忏悔道:“如果时间能够倒回的话,我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定做一个好女儿,一定做一个好母亲。”
但是这样的忏悔已经太迟了,曾经风光无限,在业内呼风唤雨的“银行家”,一步步走上违法的道路。
银行成了自己的“钱包”
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孔彩梅在采访中直言:“总想着能捞一点就再捞一点,如果我不贪心贪婪贪财,就不会走到今天”,“我讲吃讲穿讲名牌,满身的钱嗅味,从来没有自己买过手机……”
富滇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专门设有“营销费用”会计科目,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拓展业务,但孔彩梅却把这个科目变成了她的“提款机”。通过虚列开支套取营销费用以及截留员工部分绩效工资的方式,形成由其控制的“小金库”,其中孔彩梅个人非法占有300余万元。
“我认为‘小金库’是我带着大家挣来的,不会被查到,所以就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年底销户、年初重新开户的手法运作。”孔彩梅道出了其中的秘密。
她以乔迁新居“压彩头”为由,安排下属从“小金库”中提取66万元现金交由其使用;购买家具、珠宝、衣物服饰、家庭生活用品都从“小金库”中开支;甚至其女儿上大学的住房租金、生活费用、往返学校以及旅游的机票,孔彩梅都从中支取……这俨然成了孔彩梅的“私人钱包”。
为获取更多的金钱和利益,她还把主意打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上。
2013年昆明某房地产公司准备在富滇银行申请贷款,孔彩梅见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戴一块昂贵的翡翠挂件,以试戴为名索要,李某顺水推舟就将翡翠挂在了孔彩梅脖子上,该公司高达6亿元的贷款顺利得到审批。
2013年初,孔彩梅看上了两套小叶紫檀家具,就打电话通知正在找她审批贷款的云南某拆迁公司法人代表康某某,康某某心领神会,安排公司财务支付了家具款项,康某某向富滇银行申请的贷款自然也顺利通过了审批。
拿着上百万的年薪,孔彩梅却不知足,整天琢磨怎样钱生钱、利滚利。在审批贷款过程中,孔彩梅了解到多位私营企业主资金短缺,于是滋生了放高利贷的念头。
孔彩梅把自己筹来的资金进行高息借贷,“白天当银行行长,晚上作钱庄庄主”。富滇银行巨额损失,孔彩梅反而牟得上千万元的利益。
强势霸道,奴役下属
孔彩梅说:“我宁愿让别人嫉妒我,也不愿别人说我不行。因此,我很强势霸道,逼员工逼得很紧,就算我很过分,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孔彩梅长期将下属当作其佣人,单位员工成了她家的钟点工,有无偿提供家政服务的,打扫卫生、铺床叠被、洗碗做饭、扫扫抹抹;有帮其购买各种奢侈品供其享受的;有帮助管理账户进行交易的;更有甚者还有代其跪拜做法事的……这些下属稍有不从,孔彩梅就破口大骂,甚至以工作调动和克扣绩效相威胁,许多下属长期被孔彩梅奴役,敢怒不敢言。
孔彩梅跋扈的性格也体现在家庭中,她发现丈夫杨崇华出轨后,竟逼迫杨崇华砍手指发誓、写保证明志;察觉杨崇华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指使恶势力犯罪人康某组织人员对李某进行人身伤害,得逞后还在办公室跟数名下属狂言,与她作对的人没有好下场。
违纪违法夫妻同上阵
贪利敛财亲友齐出马
虽然孔彩梅和自己的丈夫貌合神离,但在金钱利益方面却很有共同语言。
孔彩梅的丈夫杨崇华是昆明市农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同样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孔彩梅夫妇要买一辆价值百万的车辆供家庭使用,孔彩梅全额付款后又认为应该由杨崇华出这笔钱。杨崇华伸出了索贿的手,向私营企业主王某索贿100万元。2018年10月,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移送线索,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崇华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昆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孔彩梅还在幕后指挥,纵容亲属扮演其“代言人”。孔彩梅利用家族影响力帮助私营企业主拿到采矿权,让自己的侄子王某与私营企业主合伙,接受巨额利益输送,大发不义之财;孔彩梅还还安排王某代持房产、代持非上市公司股份、代管矿山……王某则为其鞍前马后,操办各种见不得光的事。王某这双违法乱纪的“白手套”,最终也把自己“套牢”。
不问苍生问“大师”
夜路走多了,总会对“平安”一事心怀忐忑。为了求得内心平静,孔彩梅开始对求签问道深信不疑。昆明的真庆观、大理宾川的鸡足山以及青海、西藏等著名宗教景点,都留下了孔彩梅敬香的足迹。2009年10月,某活佛到昆明活动,孔彩梅还赶到活佛驻地拜见,当即皈依到大师名下,取名“江拥卓玛”。
为求生活如意、消灾避难,孔彩梅严格依照风水先生的指点,在家里悬挂符咒,在办公室设置了佛龛、悬挂符咒,就连鱼缸里鱼的颜色及条数都按大师的“点拨”布局。孔彩梅还用公款非法印制宗教书籍,甚至,自己抽不开身,又不愿错过“良辰吉时”,居然安排员工轮班到道观代替自己跪拜、做法事。
东窗事发后,孔彩梅更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抗组织审查。
孔彩梅听闻风声之后,数次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在专案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针对性讯问时,孔彩梅依旧设置障碍,全力设法回避专案组的问题——不交代、不主动、不承认。她向组织提供的诸多虚假情况,极大程度干扰、妨碍了审查工作。
然而,专案组最终查清了孔彩梅的违纪违法事实。经查,孔彩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贪污、受贿、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180余万元。
近日,省纪委监委将查处的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孔彩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孔彩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编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
丧失理想信念,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搞“一言堂”。
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多项个人重大事项不报;
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淡化,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富滇银行员工招录。
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监管不力,对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安排富滇银行营业部多名下属以虚列开支套取营销费用以及截留员工部分绩效工资的方式,形成由其控制使用的“小金库”并非法占有,涉嫌贪污罪;
利用职权便利,在办理贷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编造虚假贷款用途,伪造虚假的消费资料,从银行套取贷款再转贷给他人获取巨额利润,涉嫌高利转贷罪;
伙同私营企业主康某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富滇银行营业部贷款,后无力归还,造成富滇银行巨额损失,涉嫌骗取贷款罪;
为泄私愤指使恶势力犯罪人员故意伤害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9年2月1日,经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孔彩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文章来源:转自深蓝财经,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云南日报、云南卫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