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星期了吧,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宋青旭得知虔诚的感冒已经痊愈,大吃一惊,但自己却越来越痛。
满心奇怪的宋清葵吃完医生开的最后一剂药,望见从窗户外射进来的晃眼阳光,感觉大脑里某个部位针扎似的疼。她从小就有偏头痛的毛病,一发病就疼得龇牙咧嘴,连眼睛都睁不开。小时候外公外婆带着她看了很多医生,都没能根治。最后也没了法子,只得带回C市养着病,一发作起来她疼得厉害了,就去市区里一家老中医的医馆里做艾灸。
医馆的老主人有个和宋清葵一样大的孙女,是真的一样大,俩人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且从幼儿园到小学,只要宋清葵在C市上学,就肯定和那个小女孩同校同班。
那个小女孩有个可爱的名字,叫俞佳音,和“遇佳音”谐音同意,一念就让人忍不住地喜欢。俞佳音从小性格就外向,不像宋清葵那样认生。宋清葵的外婆牵着宋清葵去过医馆几次之后,俞佳音就已经敢随手抹抹脸上的鼻涕,笑嘻嘻地跑来抱宋清葵了。
俗话也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话宋清葵在被俞佳音一次次越轨熊抱之后有了极为深刻的体会。后来长大了,俞佳音的树懒属性还是丝毫没有改变,反而因为身高停滞不前而越来越猖狂——在后来甚至直接在抱的时候,把脸埋在宋清葵胸前。
小女生喜欢亲亲搂搂抱抱的,实则再正常不过。但俞佳音黏宋清葵,黏得所有人都一度以为她们俩是一中建校以来第一对蕾丝边,两人都再无异性缘可言。俞佳音青春期刚开始时因为自己没人追还郁闷了一段时间,趴在课桌上吸着酸奶郁闷地问正在偷偷玩手机的宋清葵:“橘子,为什么老娘一个声娇体软易推倒的小萝莉会没人追啊?”
宋清葵看都懒得看她:“易推到?愚公移山都比推你容易。”
“……你给我闭嘴……老娘幼儿园的时候不是挺受欢迎的?隔壁班那个瘦猴儿一样的男生,不还千里迢迢给我送棉花糖来着?”
“那是因为前一天你赢了人20颗弹珠,勒索人家的。”
“?不可能,我不记得有勒索这事儿!而且他送我的是草莓味的棉花糖,草莓味不是代表爱情吗?”
“……那请问榴莲是不是代表‘我想立马熏死你’?”
“……”
俞佳音被她怼得接不上话,这时恰好下课铃响,宋清葵收好手机起身准备出去透透气,俞佳音却又突然扑过来抱住她:“呜呜呜,所以为什么会没有人喜欢人家呢……”
宋清葵望着眼前疯狂蹭她胸的脑袋,翻了个白眼:兄弟,你这么gay你说是为什么呢……
“我觉得,如果你能少占我便宜一点,说不定你的桃花运还有救。”
“那不行!C罩杯的胸我现在不蹭以后就要便宜别的臭崽子了!”
“??”
……
后来,俞爷爷去世了,俞佳音就担下了在宋清葵生病时给她艾灸的重任,多年来一直如此。
而俞佳音尽管出生在中医世家,但从小对医学一毛钱兴趣都没有,只喜欢每天跟在宋清葵屁股后头一起看言情小说。俞家人也看得开,从来不干涉她喜欢的事,甚至俞佳音说过想做汽修辣妹都没人反对。但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俞佳音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直接报了医科大学,学脑科去了。
宋清葵问过她怎么会想要读脑科,她微微一笑:“打开一个人的大脑,清除变质的东西,世界上还有比干这个更有趣的事吗?”
宋清葵望着昏暗灯光下她似笑非笑的脸,打了个寒颤。
俞佳音的大学就在隔壁市,宋清葵收到俞佳音即将抵达的消息时,陆虔诚正在拆宋习朝顺手给他带的拥有精致包装的“天桥底阿婆卖的盗版碟”。
宋清葵一边慢悠悠地打字一边用余光瞥陆虔诚,他低着头研究包装,眉眼在黑色的碎发遮掩下看不清晰,抿着的唇实在娇嫩好看。仔细想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宋习朝好像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和陆虔诚一起玩。
“啊,是你小学时你俩一起报班打篮球吧?”宋清葵一拍脑袋,确实是从那以后,宋习朝就和陆虔诚跨过1岁的年龄差和无数重的智商差别成为了朋友。
“啥啊?”宋习朝对她突如其来的问句很不解。
“你俩认识啊!就在篮球班吧!”
“什么年代的事了,谁记得……”宋习朝不耐地敷衍她,还是没找到包装纸的可攻击点的陆虔诚抬起头,正直地给出答案:“是啊,就是那时候。”和段霂那样的漂亮女孩子一起去北京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的人,和宋习朝有关的事倒是记得清清楚楚,“练投球的时候,阿朝投不进,我……”
宋习朝一听到这件事,立马不高兴地怪叫起来:“啊啊啊没有的事!你赶紧拆吧!”
陆虔诚撇撇嘴,对着手上的礼物无奈地叹了口气:“有点难啊……”
宋清葵瞟了一眼陆虔诚手上那块被透明胶紧紧绕了几百圈的礼物,伸手拿来剪刀:“给我。不是,宋习朝你给女朋友送礼物也包这么紧啊?你国家保密局的啊?”
宋习朝翻了个白眼道:“老子真的就是上学路上随手顺的,是她听说这是要送给陆天才的,非要拿来包装,结果整得这么……”
宋清葵戏谑地笑:“不是吧,你女朋友喜欢小陆啊?”
“不是,啥女朋友啊!”宋习朝耳根子莫名发红,“是同桌的那个……啊闭嘴!”
见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宋清葵也懒得继续讨没趣,三下五除二把礼物拆开——黑色边框,封面中央的四宫格里分别是四个长发男人的特写。竟然是The Beatles乐队《Let it be》的实体唱片。
她抬头看陆虔诚,见他眼睛亮了亮,讶异道:“你也喜欢听摇滚?”
陆虔诚点点小脑袋,像只温顺的小动物:“都会听。”
“我高中,还叛逆那会儿,也是17岁,也爱听摇滚。整天弄个耳机塞耳朵里,贴着假纹身,插着裤兜袋儿,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宋清葵随意看起专辑的歌单,像在讲一个无关痛痒的人一般讲着自己的青春:“后来长大了就知道,哪儿来那么多忧郁,都是自己整的。”
说罢,宋清葵把唱片递给陆虔诚,看着他真诚得过分的大眼睛,知道他这种孩子肯定和当年的自己不一样。
于是她推了推另一个和她一样的小孩的脑袋:“可以啊,宋习朝,这年代还送实体唱片,有心了。”
正假装认真看电视,实际上是因为害羞而不肯回头的宋习朝死要面子地解释:“屁啊,是他只听实体唱片。这人怕是还活在上个世纪吧,连手机都没有,听歌都要用CD机……”说着说着,他又郁闷了:“诶陆天才,我再问你一遍,你也不玩手机也不交女朋友,你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啊?”
正在看歌单的陆虔诚随意地笑笑,仿佛已经千百次地面对过这个问题:“我不需要手机啊。”
宋习朝嗤之以鼻,姐姐却非常好奇地问道:“那正常的网络社交呢?”
听到这个问题的陆虔诚抬起头看她,朝她漾开笑容。宋清葵不明白他笑什么,直到他说出答案,才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多蠢的问题——
“我有电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