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获悉,重庆市主城区交通报站服务中心在春节期间,要求乘客“自愿”加薪和颤抖,要求执法部门处理“加班”的飞行员姚某已经严肃处理。
廖某拍摄的视频显示,其本人围着一辆车牌号为渝B75T95的出租车拍摄了一圈,自称在春节期间告知乘客,如果对方愿意给5元钱“加班费”最好,如果乘客不愿意,他也不会拒载。
视频后半段显示,廖某对着镜头询问执法部门什么时候来处理他。廖某说,他大年初一晚上被投诉,执法部门会不会在大年初二来处理他,还是会等节后处理他。“你们为啥会等到节后处理我?你们为啥要过春节?”
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自2月4日起,廖某以“过年过节”为由让乘客在打表计价的基础上多付费。次日晚,廖某被乘客投诉。随后,廖某连续4次拨打96096热线咨询其是否被投诉,认为交通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他。2月6日,该驾驶员通过数条抖音视频陈述其让乘客在打表金额基础上加车费的事实,并向交通执法部门发泄不满情绪。投诉服务中心得知该情况后,立即通知该车驾驶员驾驶该车辆接受调查。
廖某在接受处理。投诉中心供图
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廖某议价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在春节和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期间,让乘客在打表计价的基础上多付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严重侵害了乘客合法权益,亦严重损害了重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和驾驶员群体形象,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交通执法部门因调查取证需要,已对该车辆调取车载录音和GPS轨迹,没有对该车做出停运处罚决定。廖某所说的交通执法部门对车辆进行停运处罚,对其造成每天三百多元损失属于虚假不实言论。该车除因驾驶员廖某做出议价违法行为外,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调查取证后判定,最终认定结果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即使对该车存在停运处罚的违法行为,停运处罚的法律责任也是由车辆所属公司履行,与驾驶员无关。
前述工作人员介绍, 廖某虽然有从业资格证,但其未办理公司入职手续,不是重庆黄埔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经查,其驾驶渝B75T95出租车的行为,由该车入职驾驶员私自聘用所致,重庆黄埔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入职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属于交通执法部门监管处罚范畴。交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失察失管情况,在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交通执法部门24小时,365天都有人在岗履职,春节期间,96096交通执法热线、失物招领中心照常上班,各辖区大队和投诉服务中心都安排有执法力量值守,也有24小时值班人员和备勤人员,保障主城区交通运输秩序平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诉求和权益。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