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特约记者 李筱秋
巴基斯坦17日通过2021年刑法修正案,其中包括“允许把化学阉割作为对连续强奸犯的惩治手段”的条文。遗憾的是,仅仅两天后,巴国议会法律秘书马里卡·布哈里19日宣布,此法条将被删除。尤其是,小秋留意到这位布哈里本身是女性,这就更令人遗憾了。
布哈里19日在巴首都伊斯兰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法条被取消的缘由是巴基斯坦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化学阉割不符合伊斯兰教义,最终决定放弃把化学阉割作为惩治连续强奸犯的手段。
这个意识形态委员会是个啥玩意儿呢?原来竟然是该国的一个宪法机构,负责就宗教问题向政府和议会提供法律建议。具体职责包括判定议会、政府、总统或省长提交的拟议法律是否与教法相抵触,以确保该法律符合教法。简单的说,政府拟订法律并经议会通过后也没用,还得由这个委员会里的神学士点头才行。
其实,这不是巴基斯坦官方第一次试图推动化学阉割强奸犯,以往未能通过的原因也是一样——被神学士以宗教理由驳回。
小秋在此宗教盛行的不同国家生活多年,当然明了此理由纯属胡扯。当年阿富汗塔利班就曾当众阉割阿国前领导人纳吉布拉,彼时神学士为何不跳出来指责阿塔违反宗教教义?
在小秋看来,此大快人心的条例之所以未能通过,无非再次证明,在巴基斯坦这个国家,改善妇女境遇、提升妇女社会地位,仍然何其难也!
在巴基斯坦,男女不平等、女性权益常受侵害并不是新闻。有一份《全球性别差距报告》,研究男女在经济地位、学习机会、政治参与及卫生福利等领域的差距。该报告由世界经济论坛于2006年在瑞士首次发表,此后每年发表一次。巴基斯坦在历年此报告中的排名都是倒数几位。
小秋在该国生活过多年,说该国妇女面临系统性歧视,绝对不夸张。尤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的乡村和部落地区,女性境遇更为糟糕。有人或许争辩说——巴基斯坦妇女在现代地位大获提升,女性甚至可以担任政府高级职务,例如担任过总理的“铁蝴蝶”贝·布托。实际上,这不符合事实。少数女性的高地位并不具备普遍性。尽管近年来,该国也试图推动提升妇女的地位,例如增加女性在交通管理部门、警察队伍中的人数等,但收效不显著。
自20世纪80年代起,该国强化伊斯兰化,不少宗教团体掌握更多政治权力。此等人公开主张女性的从属地位,包庇强奸犯,无视强奸受害者的苦难。例子之一是,审理强奸案件时国际普遍适用的DNA证据,在该国竟然不被采纳。在一些偏远地区,所谓“名誉杀害”仍然存在,女性遭强奸后,反而可能被其亲属以玷污家族荣誉的理由杀害。家庭暴力普遍存在,童婚和强迫婚姻也很高发。
导致这些现象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该国存在民法和宗教教法双轨制。尽管该国宪法第25(2)条明确规定“不得基于性别而歧视”,但根据宗教教法,女性理所当然从属于男性。宪法大不过教法。
由于从法律层面得不到根本保护,妇女遭性侵自然十分普遍。2020年9月份,一名女性在该国第二大城市拉合尔附近公路遭集体性侵后,警方却暗示受害人言行不检点,应当为遭侵害负责。2018年1月,也是在这个拉合尔,一名6岁女童竟然遭性侵后杀害。事后凶手倒是被处以绞刑,但竟然也有官方人士公开说,绞刑不符合宗教教义。
网络还曾盛传一段视频,该国一位“抖音”女网红在公开场合拍片时遭数百名男性集体性骚扰。视频中,众多男性把她团团围住,不断拉扯她的衣物,甚至还把她抱起抛向空中。在小秋看来,这一幕尽显该国妇女境遇之悲惨、无助。
最后,说两句化学阉割。这其实是一种药物控制法,给犯人定期注射或服用抗雄性激素药物,以减少其荷尔蒙,抑制其性冲动。据说有机会复原,不会使人彻底丧失性能力。美国一些州、亚洲的韩国还有欧洲数国已经实施这一刑罚。
小秋认为,这个化学阉割法过于人道,阻吓能力不够。在巴基斯坦还有它那个在强奸方面名声也颇响亮的邻国,仅仅采取化学阉割的刑罚是不够的,甚至应当对强奸法实施物理阉割。这样或许能对改善妇女状况,起到那么一点点作用。
在其他一些国家,对一般人犯强奸案处理的尽管还算公道,但对披着官衣或者人坏钱多的性侵者,惩罚不够。小秋认为,对于拥有钱权的强奸犯以及他们的庇护者,也应当实施物理阉割。这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相比于只会谴责花钱买笑的钢琴家等等言行,更加值得点赞。
当然,归根结底,更重要的是,决不能以宗教、政治、维稳等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保护侵犯妇女权益的恶行!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