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00后”男子小杨(化名)平时喜欢看直播。他在抖音(抖音)平台上接连欣赏了“00后”女播音员小芳(化名)80多万韩元。
没过多久,小杨就后悔了......01
打赏女主播80万元,心生悔意想“要”回资金
小杨成长于单亲家庭,初中毕业后就待业在家。小杨母亲为了鼓励小杨出去工作,给他了一笔投资金。小杨投资了几个电商项目,平时依旧闲在家里,刷手机、看直播。
去年9、10月,小杨在玩抖音时刷到了女主播小方,他看到小方在直播间里聊天比较搞笑,就经常去直播间发弹幕、聊天。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小杨刷了近80万元礼物,经常占据榜一,成了小方直播间的房管,并成了小方的微信好友。
没过多久,小杨就后悔了,他开始想办法想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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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电商项目,以高利润吸引“投资”
小杨想到了虚构电商项目骗小方投资的方法。他通过微信联系小方,称自己正在投资一个电商项目,已经投了40万元,想让小方也来投资,还称只要营业额达到一定数目就可以每月拿到4万元。此外,小杨还发送了电商报表、合同给小方,并给她时间考虑。为让小方相信,小杨将小方拉到了一个“三人微信群”,他在群中一人分饰两角,扮演自己和电商投资人“老曹”,拿着手机不停地切换微信号在群中介绍着投资的好处,忽悠小方投资。小方向“老曹老婆”的支付宝帐号投了10万元。
想到自己打赏了80万才“回本”10万元,小杨心有不甘。他继续扮演自己和“老曹”在群里聊天,卖了多少衣服,赚了多少钱。“老曹”谎称投资总额差50万才有法律效力,并让小杨出20万,小方出5万。小方有点不相信,但想到已经投钱进去了,就再投了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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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忽悠终露馅,自食其果被判刑
在两次得逞之后,小杨更大胆了,他向小方谎称有个近百万的货单,因其银行卡限额,要小方垫付6.2万元,等他新卡办好后会归还。就这样,小方总共投了21.2万元。
没过几天,小方开始反悔并联系小杨想退出电商,小杨告知小方直接联系“老曹”,经“老曹”一再挽留小方,小方坚持退出。“老曹”只好告知小方留下银行卡号,会让财务退钱。几次催促之后,小方一直没有等到退款,“老曹”也联系不上了。小方尝试拨打转账的支付宝手机号,“老曹老婆”竟是男的!于是,小方选择报警,这时小方才知道,小杨与“老曹”实为一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处小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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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直播中,粉丝“打赏”主播是一种常见的交流互动形式,也是直播平台的主要经营收入之一。主播通过直播平台提供表演服务,粉丝在平台中购买虚拟礼物,给认可的主播赠与礼物。这本质上是互联网条件下平台与主播劳务合作的新模式,主播和平台提供娱乐服务,粉丝“打赏”行为实质是购买服务。适量的“打赏”礼物无可厚非,但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不计成本的大手笔“打赏”礼物却不可取。合同成立后,没有法定事由,不可撤销。“打赏”容易,取回不易。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犯罪的成因,父母鼓励子女创业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是人之常情。然而不考虑子女的实际能力,不考察创业的真实性、可行性,给予子女大笔创业资金,如此做法反而可能适得其反。
西湖之声记者 秦朗、综合自富阳法院
来源: 西湖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