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近林托尼事件的高热不退,吃瓜网友越来越多,建议吃瓜之前先看一看当时案件的始末以及公开出的官方证实的一些资料,这样才能理性吃瓜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本人在网上搜寻整理出了大家感兴趣的部分供大家参考(侵权必删!)#杭州保姆纵火案#
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莫焕晶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进行盗窃并纵火,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2018年9月21日,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6·22杭州保姆纵火案
事件经过
2017年6月22日清晨5点,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保姆莫某某用打火机点燃了客厅内物品,过火面积50平米。而失火的住宅足足有300平米之大。6月22日5时07分,杭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蓝色钱江小区的火警;5时54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6时48分,现场火灾被扑灭。
事件起因
莫某晶是通过上海一家中介公司找到的,工资为7500元一月,此前已经在林家工作近一年,相处状况良好。上个月,莫某晶还以买房子的名义向林先生一家借款10万元。事情的起因是女主发现莫某偷表偷钱,想要解雇她。莫某怀恨在心,离开前还把宝宝们的金手镯等值钱物品带走。遂又想一个妙计,用“放火”的方式,掩盖偷盗的行为,但是没想到火情太大控制不住,保姆坐电梯逃跑了,但是林家女主和三个孩子却因此离开了这个世界。
事件处理
杭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经缜密侦查,认定这是一起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上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
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
2017年6月29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回应,事后有保安涂改消防器检查记录,公司管理层将全面反思,自我整顿。[2]
2017年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3]
2017年7月,警方调查发现,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某晶频繁用手机查询“打火机自爆”、“沙发着火”、“窗帘着火”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据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供述,凌晨4时55分左右,其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后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无效死亡。该案仍在侦查之中。[4]
2017年8月14日,杭州市检察院的有关领导正式告知6·22杭州保姆纵火案遇难者家属,保姆莫焕晶纵火,盗窃一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已送到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5]
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6]
原定于2017年11月21日前开庭审判纵火保姆莫焕晶,因案情复杂重大,经浙江省高院批准,该案被延期三个月。[7]
2017年12月21日,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8]
2017年12月21日,杭州6·22保姆纵火案中止审理。
2018年1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称,被告人莫焕晶向法院书面提出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并同意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位律师为其辩护。通告称将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依法处理。
2018年1月12日,杭州中院通报保姆纵火案情况:被告莫焕晶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继续担任其辩护人。[9]
2018年1月26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于下午2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10]
2018年2月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11]
2018年2月9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2018年2月24日,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12]
2018年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开庭。
2018年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现场视频首次公布,还原现场及救援经过。
2018年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下午继续开庭,并传唤小区物业人员到庭作证。[13]
2018年5月29日,杭州市中院透漏,该院已受理“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林生斌等三人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等九被告生命权纠纷民事案件,案件共向九被告索赔1.3亿元。[14]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5]
2018年9月21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莫焕晶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近亲属可以会见,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16]
各方回应
官方回应
关于物业消防管理是否存在问题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社会上对物业的消防管理是否存在问题确实存在疑问,事后我们迅速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一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物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巡查制度,事后有关人员补填部分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消防车道被绿化覆盖,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停放;火灾发生时,消控室值班人员中有一人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属无证上岗;火灾发生时,水泵房的消火栓泵控制开关未处于自动状态。室内消火栓箱门用大理石装饰包裹,部分开启不便。二是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火灾发生后,消控室值班人员对消火栓泵控制开关处于手动状态不掌握,5时07分确认火警后未及时启动消火栓泵;5时40分现场消防员按下消火栓按钮后,消火栓泵仍未启动;5时44分,消控室值班人员接到物业负责人通知后启动消火栓泵。工程部值班人员处置不及时,5时10分物业负责人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要求查看消防水泵运行情况,工程部值班人员于5时36分到达水泵房,将消火栓泵控制开关转为自动状态,未启动消火栓泵。
关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经调查,该建筑在电梯前室等公共部位安装有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应急广播、室内消火栓、防排烟设施等,设计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5时07分火灾确认后,应急广播、消防电源、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等动作显示正常,但消火栓泵未及时启动。5时44分消火栓泵启动后,供水管网压力没有明显上升,无法满足灭火要求。使用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锈死,消防车无法通过接合器向大楼管网供水,仅依靠屋顶水箱,无法满足长时间持续供水灭火需要,水枪压力不足。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给灭火行动带来了影响。
关于在本次灭火救援中,有人质疑消防部队是否存在救援不力的情况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在整个灭火救援过程中,消防部队不存在救援不力的现象。关于消防员有没有携带破拆装备的说法。高层建筑火灾,消防进攻起点层应设置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两层,此次火灾扑救,消防员携带的装备分别都放置在17层和16层进攻起点层上,然后按照指挥员指令使用装备。关于破拆入户门的说法。现场消防人员已经通过保姆房实施内攻。根据现场的火灾态势,为了避免空气对流加快火势蔓延而导致火灾扩大,按照指挥员指令,没再破拆入户门。关于消防救援灭火水枪阵地设置的说法。1802室共有2个出入口,一个是入户正门,一个是保姆门。共两部客梯、一部保姆电梯。无论进入正门还是保姆门,都需要刷楼层门禁卡乘坐相应电梯或通过两部互不相通的疏散楼梯(剪刀楼梯)中的一部到达。消防员第一支水枪从17层室内消火栓取水,铺设水带进入保姆房(保姆房的门是开启的)。绿城物业保安灭火时使用的水枪,是通过16楼室内消火栓向18楼入户正门出水(入户门是关闭的)。关于阻止家属进入火灾现场的说法。在内部火势完全扑灭之前,为防止产生意外,现场消防指战员禁止非作战人员进入现场,这是出于安全考虑,也符合火灾现场警戒相关规定。关于登高车使用的说法。登高车到场后,为防止火势沿外墙蔓延,立即升起做好射水准备,后因内攻人员已进入室内实施灭火救人行动,为避免登高车射水压制排烟散热并改变火势蔓延方向而影响内部救援,整个灭火救援行动期间,登高车一直处于待命状态。
绿城回应
6月28日晚,绿城方面对此作出回应。在《致哀,回答》一文中,绿城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成立22年,以“真诚、善意”为灵魂文化,数十万家庭视我为可靠服务者,信我亲我,今业主遭此大难,我司受万千鞭挞也只能静默承受,只为未能让我们的姐妹、孩子逃出生天痛心、惋惜!
物业回应
6月29日凌晨,为杭州保姆纵火案事发地蓝色钱江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绿城物业服务集团首度向公众作出回应,承认保安篡改消防器材记录。
保姆发声
2017年7月14日下午,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透露,自己是由莫焕晶家属委托,担任莫的辩护律师。他讲述了与莫见面时的细节,透露莫焕晶整个人情绪崩溃,并请求他“帮我在灵堂上,献一束花”。
这次见面中,莫焕晶对他表示,她并不是蓄意要谋杀林家人,她从未想过要烧死谁。
这是纵火案发生后,莫焕晶的首次对外发声。
家属发声
涉及消防安全和保姆甄选机制
林生斌最近在微博发出公开信称,他决定联合一些朋友,共同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据公开信内容,该公益基金将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倡导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
林生斌表示,“潼臻一生”融合了他4位受害家人的名字(每个人名字中取一字组成),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对天下儿童快乐成长和家庭幸福美满的衷心期许。“我希望该公益基金能够用‘潼臻一生’来命名。!”
另一方面,林生斌透露这个基金会还在拟筹建的阶段,在通过有关部门核准审批前,谢绝捐资,初步考虑私募而非公募的模式。他声明,筹建该公益基金与“6·22火灾案”的善后处理没有关联。
称妻儿无价
否认每个孩子索赔一亿
针对此前网络传言“一个孩子赔一亿”的说法,林生斌予以了否认。他表示,真实情况是在与开发商协商沟通的过程中,他的委托律师提出在类似案例中,有当事人曾获赔1亿港币,“怎么可能提出这个要求一个孩子赔一亿。我内心来讲,我妻儿是无价的。”
林生斌表示,所谓的亿元赔偿传闻,是他的律师团队提出的一个民事赔偿框架,综合各项因素计算出的总体赔偿额度,“大概是一个多亿元。”
林生斌表示,民事追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寻求一个公道,让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追责。
微博认证为“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的网友“老婆孩子在天堂”,2017年08月14日17点31分发布配图微博,内容如下:
下午,杭州市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到邵逸夫医院来看望慰问我。并告知我们家属,保姆莫焕晶纵火,盗窃一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已送到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我了解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最快是半个月左右。保姆的犯罪事实并不复杂,离起诉应该不会太久了。
我将委托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与对保姆的刑事追责,我们家属一致强烈要求严惩保姆莫焕晶!!!
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审判![17]
2017年12月25日,林生斌发文,申请公开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此起火灾扑救的战评与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等。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2018年3月,林生斌诉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一案法院确已受理,受理案件通知书已送出。[18]
2018年6月25日,林生斌起诉杭州消防局被驳回。[19]
家庭成员
这一家五口的家庭成员:丈夫林生斌 ,妻子朱小贞 。他们的孩子分别是:林柽一 、林臻娅、林青潼。林生斌朱小贞
林柽一 、林臻娅、林青潼
林贞两人家境一般,文化层度不高,他们很早就到杭州打拼,两口子历经周折,最终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潼臻一生”谐音同贞一生,这是两口子爱的见证。
成立基金
2017年7月12日,“蓝色钱江6.22火灾案”遇难者家属林生斌发布微博称,决定联合一些好友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等。随后林生斌不断通过新浪微博@老婆孩子在天堂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之情。7月12日林生斌通过微博转发一则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发布的公开信,落款为林生斌本人。公开信称,“现决定联合一些好友,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该公益基金将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倡导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20]
遗体火化
2017年11月28日,保姆纵火案受害者遗体火化。[21]
外界评价
网上出现了一些关于是否应该呼吁国家修改相关法规,强制至少高层居民楼的住户必须配有烟感报警和自动灭火装备的探讨。毕竟,过去5年的消防数据显示,中国火灾的受害人群主要集中在普通住宅的住户。
杭州保姆纵火案毕竟是一起人为纵火案,若因为这种极端偶发的案子就修改法规,提高房屋的消防成本,甚至引起反对的业主的纠纷,则有些跑偏。
其实除了极为偶发的人为纵火,很多住宅中发生的火灾都是可以提前避免的,因为虽然火灾可能是突如其来的,但火灾的隐患是固定的。提前消除这些隐患,并学会在应急突发情况下的自救逃生能力,其实比探讨是否强制住宅室内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更有意义。
公开审理
一次开庭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时许,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因被告人莫焕晶辩护人党琳山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擅自离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审理。该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
二次开庭
2018年2月1日9时,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继续公开审理。被告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害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通报称,在法庭调查讯问环节,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放火、盗窃事实详细讯问了莫焕晶;诉讼代理人主要针对莫焕晶放火的目的、点火的方式、点火后的行为、为何未及时报警和救人进行了补充发问;辩护人主要针对莫焕晶与被害人一家有无矛盾、是否故意引燃沙发和窗帘、着火后采取的救援行为进行了补充发问。
被害人林生斌质问莫焕晶为何放火加害对她照顾有加的朱小贞等人,并指责其当庭说谎。莫焕晶承认放火和盗窃事实,同时辩称,其放火的目的是想通过先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取得被害人朱小贞感激以便再次向朱借款;其未逃离现场,且有报警等配合救援行为。随后,法庭调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举证、质证过程中,公诉人围绕四组证据进行举证:一是指控被告人莫焕晶身负巨额赌债,为避债先后到绍兴、上海做保姆期间在多名雇主家中多次进行盗窃的事实;二是指控莫焕晶在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家做保姆期间多次进行盗窃的事实;三是指控莫焕晶放火的事实;四是归案经过、户籍证明等其他综合性证据。
对公诉人出示的第一、二组证据,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莫焕晶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均无异议;辩护人的主要质证意见为公安机关未将部分价格认定结论告知莫焕晶,公诉人对该项质证意见作出说明,即相关鉴定意见已在讯问莫焕晶的过程中予以告知。
对公诉人出示的第三组证据中的被告人供述,各方进行了详细质证。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莫焕晶关于产生放火动机的时间、点火时间、曾用榔头敲击玻璃试图救人等供述内容均不实。莫焕晶及辩护人则提出莫焕晶并非故意引燃沙发和窗帘。对被害人林生斌的陈述,莫焕晶及辩护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均未提出异议。对第三组证据的举证、质证尚未结束。
12时27分,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庭审于13时15分开始。
一审审判
2018年2月9日,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朱小贞、林生斌夫妇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其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2017年6月21日晚至次日凌晨,被告人莫焕晶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了6万余元钱款,包括当晚偷窃朱小贞家一块手表典当所得赃款3.75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
2017年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使用手机上网查询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被害人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损失共计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即逃至室外,报警并向他人求助,后在公寓楼下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另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莫焕晶在绍兴、上海等地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时,曾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判决认为,被告人莫焕晶在高层住宅内故意使用打火机点燃易燃物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还在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莫焕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焕晶犯有两罪,应依法并罚。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莫焕晶归案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系自首,对其所犯盗窃罪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起上诉
2018年2月24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莫焕晶已向该院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
2018年5月17日9时,莫焕晶上诉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针对辩护人要求,庭审传唤了参与火灾扑救的消防员以及案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到庭作证。检察员和辩护人就是否存在自首情节、量刑畸重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莫焕晶提出一审认定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及火灾发生后即逃至室外与事实不符;一审量刑时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责任;莫焕晶案发后在现场等候,第一次讯问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莫焕晶表示认罪、悔罪,恳请被害人家属接受其道歉,再次强调本案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非其所愿,请求给予从轻判决,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其也愿意接受。
辩护人提出,借鉴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案例,放火罪主观故意的判断要结合点火是否故意、对起火后果的态度。本案中,莫焕晶有点火故意,但对火灾造成的严重后果持反对态度。着火后的救援行为影响量刑。其称,莫焕晶在客观上实施了救火行为。在现场发现两个水桶,与莫焕晶供述曾想拿水桶救火的内容一致;莫焕晶供述救火时摔倒撞头,与其入所体检情况吻合;莫焕晶供称曾试图持榔头敲开玻璃,虽未找到相关痕迹,但案发后莫焕晶在走廊等处手持榔头并事后将榔头交给被害人亲属,可印证其供述;莫焕晶下楼后没有停止救援行为,告知在场的物业人员、邻居等房内有人,并曾打电话报警和按报警装置,要求和消防人员一起上楼并想把门卡交给消防人员。
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莫焕晶放火、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一审判决认定莫焕晶预谋放火、放火动机、放火时间、放火手段、放火点,放火后未及时提醒被害人、未报警、未采取有效施救措施,以及造成四人死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实清楚,莫焕晶在上诉状中对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所提异议不能成立。上诉人提出量刑畸重,请求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莫焕晶的放火行为和本案四人死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对全部后果承担刑事责任;莫焕晶不顾被害人及高层住宅内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试图以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用于赌博,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对莫焕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莫焕晶的坦白情节与犯罪情节相比,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下午17时20分许,庭审结束,鉴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二审判决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执行死刑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莫焕晶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死刑复核一案,依法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莫焕晶进行了宣告,并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对莫焕晶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近亲属可以会见,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身负高额债务。2016年9月,莫焕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财物,并找借口向朱借款,上述钱款均被莫赌博输光。同年6月21日晚,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决定采取在朱小贞家中放火再帮助灭火的方式骗取朱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借钱。22日4时55分许,莫焕晶在朱小贞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1802室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此外,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上海市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等人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莫焕晶经预谋在高层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放火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所犯放火罪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对莫焕晶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莫焕晶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相关案件
2018年5月28日,林生斌在其认证微博中贴出的杭州市中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截图显示,该案的原告为林生斌和朱小贞的父母,被告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据了解,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蓝色钱江公寓”提供物业服务,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是介绍莫焕晶来林家的中介公司,其余被告包括涉事小区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以及负责设计、监理、提供消防设备的机构等。
2018年5月29日,从杭州市中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林生斌等三人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等九被告生命权纠纷民事案件。
2019年3月18日,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向杭州中院申请撤回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六被告的起诉,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