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5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周君)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竟美其名曰提鲜;为了让干辣椒易保存又好卖,商家居然在仓库里用硫磺熏制……今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揭露部分商家唯利是图的一面,提醒消费者提防其中的猫腻。
案例: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梁某在长沙县春华镇经营了饭馆。从2019年7月中旬开始,他为了增加客源,居然将罂粟种子作为调味剂熬制高汤,并将其添加进水煮鱼菜品中销售给顾客食用。2019年10月25日,长沙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线报,对该店突击检查,并现场提取高汤、鱼汤样品送检。经鉴定,这些样品中均检测出罂粟碱、可待因、吗啡成份。对此,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梁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决梁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出售用燃烧硫磺熏制干辣椒 李某在长沙市高桥干货大市场经营批发商行,主要销售干辣椒。为了让辣椒存放得久些,他在仓库里砌了3个灶台,将工业硫磺置于灶台燃烧来熏制干辣椒,被熏制后的干辣椒色泽光艳,也易于出售。2013年1月10日,长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李某用燃烧硫磺熏制干辣椒15760公斤。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熏制后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3.48g/kg,超过标准要求≤0.2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此,长沙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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