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高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打了一辆首汽约车前往富阳,全程8公里。司机跟她搭话,虽然没有出格言语,但司机两次更改路线让高女士越来越害怕。
高女士称,第一次在一个路口,司机右转,她发现导航提示应该左转,连忙提出异议,司机于是调头左转。不久后,在一个红绿灯口,导航提示右转,司机却选择直走。
“两次不按导航走,提出意见后司机没有第一时间更改路线,我越想越害怕才跳车。”高女士说,跳车后由于身体不受控制,腿上胳膊上都是血,随后她被路人送往医院,诊断为左臂骨折。
6月19日,首汽约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说明,称司机和车辆具有相关证件,司机选择了刚刚开通的、未被规划进导航路线的新路直行,并告知了高女士选择新路。高女士跳车前,录音并未表明双方有争执或其责令司机停车的迹象。
富阳区银湖派出所调查取证后,初步认为该事件是由于司乘沟通不畅引起乘客误解所致。根据行程录音,司乘全程语言交流很少,并未出现“司机搭讪”等内容。
6月20日,富阳区银湖派出所一名值班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确认了该初步意见的真实性,并表示他们还将进一步调查。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经过调查确认双方无争执,也没有乘客遭受语言威胁、胁迫或者殴打等不法侵害行为,司机和平台方或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石磊律师称,构成侵权的要素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他人所遭受的损失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在本事件中,更改路线的沟通不畅,在通常情况下不足以引起乘客跳车,那么司机及平台方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
石磊律师还提示,当乘客认为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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