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涉事女子系邯郸宝和宝马4S店负责人崔某某。今年1月底,车主索某从该4S店买了一辆价值48万的车, 9月中旬去做第二次保养时4S店告知,变速箱部位漏油,未告知原因。近1个月过去后,4S店始终没有给出合适的方案。10月10日,当事车主再次来到宝马店时,双方矛盾升级。
横眉冷对、手指猛点、厉声高喊、气到打转……从视频来看,人送外号“宝马姐”的崔某某,不像是处理车辆质量纠纷的人员,更像是一位“不好惹的大姐头”。而“你们打听打听,邯郸宝马店是随便堵门的不”,虽说是气头上的话,但却让人听出了威胁的意味。
从报道看,崔某某之所以“暴走”,直接原因是索某当天用车堵门。但据索某解释,当天他来到涉事4S店想要解决纠纷,不仅找不到崔某某,也“没任何人理睬”,于是才有了他将车停在涉事4S店门口的一幕。
车主堵门,4S店负责人发飙,这自然不是正常的维权沟通路径。而从事件肇因和过程看,涉事车主堵门“前后不到十分钟”,虽然称不上理性,但在警察介入后能及时将车挪开,也算是及时纠正。而涉事4S店处理这起车辆质量问题的过程,却有不少可诟病之处。
新买的车,不到8个月就漏油,车主希望换变速箱,4S店却不同意,先后给出换油封、估价37万元置换其他车型的方案……这是冲突起因。
按照《汽车三包政策》,家用汽车产品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可免费更替的时间周期是: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乍看起来,涉事4S店拒绝车主换变速箱并非全然无据。
但这显然不能成为其消极对待消费者维权诉求,还语出威胁的理由。
当下,要解决索某和涉事4S店的纠纷,或许更需要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理清责任,在法律的框架内拿出解决方案。你来我往的口水战,并不能解决问题。
但跳出个案看,此类纠纷已是频发,而要终结车主与4S店“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显然还得从根子上去解决。
就在今年4月份,西安女车主坐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事件,一度引发轩然大波。而无论是该女车主的“坐引擎盖维权”,还是此次“宝马姐”崔某某的“恐吓式反维权”,都凸显了消费者维权难的现实境遇,也将部分4s店消极、敷衍的服务滞后局面呈现在民众面前。
要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的闹剧,归根到底,还需要法律发力、监管“发威”。消费者依法维权,监管者严格执法,倒逼经营者提升服务理念,才能消除如“宝马姐”们的“戾气”,让消费者获得正确维权的“底气”。
□梅堂(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