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悠悠天宇旷,切切故乡情。无论你离家有多远,总有一根线把你和家乡牵在一起;无论你离开家有多久,总有一缕思乡之情,在你脑海中荡漾。谁不说咱家乡好!生于斯、长于斯,我们希望家乡望得见天、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们更希望家乡美丽富裕和谐文明,人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弘扬传统文化,厚植家国情怀,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人民政协报社、人民政协网发起首届“委员眼中的家乡”微视频案例展播活动,充分发挥政协力量,以政协委员视角、融媒体方式,把家乡的风景优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绿色低碳等方方面面展现出来,在全社会倡导“热爱家乡、赞美家乡、建设家乡”的风尚。
二、 活动方式
指导单位:人民政协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网
支持单位:新浪微博、腾讯、快手、抖音、B站等
(一)活动主题:委员眼中的家乡
(二)活动方式:微视频征集
(三)活动时间:2021年10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参与对象:各级政协委员
三、活动流程
1.2021年10月,向全社会发布案例展播活动通知,人民政协网推出专题页,征集开始。
2.2021年11月初,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案例展播活动logo和活动详情。
3.资格初审:2021年11月起,主办单位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资格初审,在各主流新媒体平台,如新浪微博、快手、抖音、B站等账号对通过初选的投递作品进行主题系列展播。同时推出网上商城。作品征集截止到2月15日。
4.初评:2022年2月15日起,初评委员会对展播作品,进行初评。
5.网络投票: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日,通过主办单位官方微信平台展开入围作品投票评选。投票占比为10%。如发现恶意刷票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
6.专家研议: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研究和讨论,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优秀作品及机构、个人,同时推荐推介研讨会发言人,专家研议占比90%。
7.2022年3月-6月,举办“委员眼中的家乡”推介及研讨会。
四、展播和传播
1.遴选展播。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委员会,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选60部入围作品,再从60部入围作品中评出最佳作品、优秀作品;此外,设单项奖,分别为:最佳音效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具创意奖、最佳出镜奖、最佳人气奖等。
经初审通过,视频可在人民政协网相关微博话题、“快手”“抖音”“央视频”B站等视频平台或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
2.召开推介研讨会。组织优秀案例所在地网络主播、相关媒体组成“家乡”达人游团,拍摄短视频展现当地风采,在推介研讨会上进行展播、推广。
推介研讨会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委员推介家乡。通过微视频、导游展示等形式,推介各自家乡。第二部分,围绕共同富裕等相关话题展开研讨。
五、作品要求:
1. 作品分为:
①风景类;
②美食类;
③人文景观;
④红色故事类;
⑤其它:鉴于风景类视频较多,可以另辟蹊径拍摄美食、人文景观等视频。
此外,我们将邀请互联网各大视频平台录制视频拍摄要求、课程等,并将发布在“人民政协报”公众号上,请持续关注。
2.作品为新近拍摄的视频画面,视频不带角标、台标、logo、水印或商家、商品名等,不含商业元素。每件作品提交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限,视频格式为mp4格式。
3.作品需以政协委员视角展示,可vlog、微视频、动漫等方式呈现,内容导向正确,主题可以是家乡的生活百态、自然风光、人文景观、舌尖美食、好人好事等,视角新颖,具有新媒体传播属性,视频内容新鲜独特,形式多样。提交作品时,除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外,需附带200字以内创意阐述、脚本方案等介绍。
4.责权:所征集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拍摄所需费用由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解决,保证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
5.作品使用:征集到的作品,均默认著作权所有者同意视频作品在本次活动涉及到的相关媒体无偿使用,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 报名方式
1.邮箱报送。将视频作品连同作品征集表、作品著作权授权承诺书(当地政协盖章证明)发送至邮箱 wyjx@rmzxb.com.cn,邮件标题格式为:机构名称(或个人)+“委员眼中的家乡”+视频标题+类型。
2.在抖音、快手或微博平台发布短视频作品,添加#委员眼中的家乡#话题,并@人民政协报或@人民政协网,同时将视频作品连同作品征集表、作品著作权授权承诺书(当地政协盖章证明)发送至邮箱wyjx@rmzxb.com.cn,邮件标题格式为:机构名称(或个人)+“委员眼中的家乡”+视频标题+类型。
点击下载《首届“委员眼中的家乡”作品征集表》《作品授权承诺书》
首届“委员眼中的家乡”微视频案例展播活动征集启事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人民政协报社、人民政协网。
来源:人民政协网
编辑:魏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