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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晚,音乐人乃万道歉冲上热搜!
近日,乃万影院观看《革命者》之后,在微博发布了几张在影院拍的屏幕实时图片引起热议。很多网友认为,在影院拍摄大屏幕的照片属于“盗摄”,是违法行为。随后,乃万删除微博并致歉。
对于乃万此次拍摄电影动态图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不少法律人士的关注。
而关于影院屏摄的话题由来已久,那么在影院拍照算盗摄吗?是否属于侵权?芙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肖升针对此次“乃万事件”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1、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乃万的行为是出于商业目的,并且从中获利。同时,从其发布的剧照来看,相对于一个半小时的片长而言,这些剧照并不会对原作构成市场替代。所以,不构成侵权。
2、观影消费者,在观影过程中拍摄了几张电影画面图片,如果只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或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且其在使用的时候指明了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未影响电影的正常播放,也未不合理地损害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拍摄此类观影照片的行为,不易扩大解释为版权侵权。
3、在互联网+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微博、抖音、微信等平台进行个人营销,但很多人拍摄电影剧照或者电影片段,其往往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吸引眼球和流量,从而达到流量变现的最终商业目的,尤其是一些网络红人、大V、明星等,如果利用热门电影的剧照进行带货或流量变现的行为,则对其适用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空间将变得狭小。其相关行为涉嫌版权侵权。
芙蓉律师
肖升
芙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九三学社湖南省直法律综合支社社员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