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目的
为了推进文旅融合,进一步提高省县旅游的好感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县文旅市场复苏,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损失,& amp# 039;吴瑞胜维持#成贤道是好风景& amp# 039;原创短视频大赛和& amp# 039;最美的村花& amp# 039;& amp# 039;文旅达人& amp# 039;特别举办选拔活动。
通过抖音原创短视频,宣传成县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风土人情、非遗民俗及人文景观,培育乡村文化旅游志愿者,抖出成县好风光,寻找网红打卡地,选出最美代言人,展示千年古县魅力,弘扬五瑞成州精神,凝聚更多市民群众、网红、游客宣传推介成县,吸引各地游客来成县观光旅游。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五瑞胜游地·#成县dou是好风光”为主题,凡宣传推介以成县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物、美食特产、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百姓生活等内容的,均可参赛。作品以文化为灵魂,以旅游展示为主线,以原创短视频形式表现,需具备一定艺术质量,尤其欢迎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作品。
三、主办单位
中共成县委宣传部
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成县商务局
成县融媒体中心
成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参赛要求
本次参赛作品以抖音原创短视频,拍摄和宣传成县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和风光、风土人情为主,拍摄后作者加入“#成县dou是好风光”话题,自行上传发布到抖音,提前关注“文旅成州”官方抖音,在其后台留言报名,报送参加活动的网络链接,并主动联系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将原视频及个人参赛信息报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宣教股。
五、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
六、活动须知
1、全县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在外务工和返乡人员、广大游客及热爱成县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赛;另外,常住在农村的社会各界群众、返乡人员、乡村干部及未就业大学生、在读大学生、下乡驻村人员、专业合作社员工等,均可参加大赛及“最美村花”选拔活动(参加“最美村花”选拔活动的必须出镜,突出乡土味、有特色、讲故事);干部职工和文旅爱好者、游客,可参加“文旅达人”选拔活动(突出宣传成县文旅资源和景区景点)。
2、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以村为单位,发动妇联、团委等组织,以推介本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地方特产、美食等为主,拍摄短视频参加“最美村花”(精神面貌好,年龄不限)选拔活动,一村不少于一人。
3、作品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新时代文明实践,无违法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封建迷信和意识形态管理等不良内容。
4、参赛短视频内容要新颖、生动、真实,优秀作品将陆续由“陇南成县发布”、“陇南成县文体广旅”、“文旅成州”等新媒体陆续向社会推出。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版权自负。
七、活动步骤
1、宣传启动(4月20日—30日)。主办单位制定方案,并通过官方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参赛通知。
2、集中活动(4月30日—8月31日)。主办单位在西狭颂、杜甫草堂、陈院生态园、鸡峰山景区及乡村旅游点举办原创拍摄免费游活动,由商务、文体广旅部门组织开展文创旅游产品、地方物产现场展销活动。
3、社会征集选拔(4月30日—8月31日)。参赛作品、“最美村花”、“文旅达人”选拔宣传原视频,通过网络自行发布扩散宣传,同时将原视频及参赛报名登记表及时报送至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宣教股(邮箱:2430321018@qq.com)。
4、集中评审(9月1日- 10月31日)。主办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参赛作品及“最美村花”、“文旅达人”选拔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选出600个入围。
5、宣传推送(11月1日—2021年全年)。对优秀作品在“陇南成县发布”平台、“文旅成州”官方抖音和“陇南文体广旅”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持续推送发布,并向省、市推送。
八、评奖及奖励
由主办单位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依据加入参赛话题作品发布后的点击量、点赞数、转发和评论数综合进行,根据选拔和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一批“最美村花”“文旅达人”。参赛作品拟设最佳风光奖、最佳文创奖、最佳民俗奖、最佳故事奖、最佳美食奖、最佳抖拍奖、最佳人气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设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600元;三等奖40名,奖金400元;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金200元。同时,对以介绍具体乡村旅游和乡村故事为内容的“最美村花”选拔入围1000名,初拟对前100名“最美村花”进行奖励,颁发奖金400元,奖杯一个;对代言宣传文化旅游资源和景区的文旅爱好者,选拔“文旅达人”50人,颁发奖金400元,奖杯一个。将评选出的“最美村花”、“文旅达人”全部纳入全县新媒体宣传矩阵,义务开展文旅宣传和家乡宣传,为其本人落实全县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特别优秀的可选拔担任文化工作志愿者。
九、其他要求
1、作品经评审入选后,版权归主办单位和创作者共有,主办单位拥有改编、推送发布入选作品用于文旅宣传的权利,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
2、主办方不承担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来源:陇南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