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 amp# 03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护驾农垦品牌& amp# 039;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农垦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发表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问。
法治日报、凤凰网、北大荒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农垦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功杰介绍,近年来,农垦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垦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突出强化农垦品牌保护,为持续推进垦区农业现代化,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服务建成农业领域航母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服务保障打赢种业翻身仗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是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重要举措。农垦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打赢种业翻身仗,重点打击侵犯种业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如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等6人侵犯垦丰种业“垦丰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检察机关以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农垦分院向权利人告知诉讼权利并指引调查收集证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支持权利人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增加侵权行为违法成本,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为我国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生态环境。
聚焦农垦品牌保护,开展专项检察工作
品牌对于一个企业的形象、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农垦检察机关将“北大荒”“九三”“完达山”“垦丰”“丰缘”等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农垦品牌和12个地理标志产品作为司法检察保护重点,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农垦品牌检察保护行动计划”,制定了《食品安全与农垦品牌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方案》,查办一批侵害农垦品牌的典型案件,护航农垦品牌建设。在完达山乳业等3家龙头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工作站,发挥工作站零距离服务保障作用。走进北大荒集团“北大荒思维”官方抖音、快手直播间,作《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走进农垦品牌企业,宣讲《企业防范知识产权经营风险提示》,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警提示经营风险。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检察工作,制发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地理标志产品防伪溯源体系建设。
聚焦司法办案,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四合一”试点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新领域。坚持知识产权线下保护与线上保护并重,探索线上监督新模式,农垦分院赴上海向国内某电商平台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宣告送达,督促其严格执行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平台治理责任,促进了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农垦分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跨部门专业化办案团队,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探索采用“领导领办+专人专办+联席研究”的专业化办案模式,聘请4位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发挥智库“外脑”作用和特聘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作用,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官微推介。
聚焦协作配合,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农垦分院与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会签《加强农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领导出席仪式。双方在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同堂培训、合作研究等方面建立八项合作机制,推动北大荒集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办案中,农垦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一体保护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严保护”格局。
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农垦分院同时还发布了三件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分别为绥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公诉案、农垦分院办理的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马某等六人商标权侵权纠纷支持起诉案、红兴隆人民检察院督促某果农协会更换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产品防伪溯源管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
农垦分院通过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体现了农垦检察机关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农垦品牌建设,对促进农垦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农垦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水平,加大司法办案力度,为农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
供稿:农垦分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编辑:孙明卉、张泽宇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