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姑娘小单20来岁
平日里喜欢玩玩抖音
记录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
然而今年11月初
小单和男朋友
拍了段秀恩爱的视频
却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宁愿坐在电瓶车上笑”
浙江姑娘高调示爱
视频发布后网友怒了
视频中,一年轻女孩坐在男友的电动车后座,并大声示爱:“我宁愿坐在电瓶车上笑,也不愿坐在宝马车里哭,我爱你JW!”
视频发布后,一时间引起广大网民关注,据当时数据显示,这则视频点赞量超4.2万,评论数超2.5万,转发量达8.1万。
视频中“带人但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怒了:怎么能拿这种不遵守交规的行为开玩笑、博眼球?
台州临海警方得到举报线索后,确定了视频中两人的身份信息,随即要求两人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到所在辖区的大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拍视频为博眼球”
原视频删除
发布新视频道歉
很快,这对小情侣来到了交警队,并对他们在视频中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电动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人员等违规行为致歉。
小单表示,当时自己只是想拍视频分享博眼球,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反交通法规。
临海交警依法对两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开展了批评教育。随后小单把自己违章的炫爱视频删除了,并且重新拍了一段抖音视频道歉并劝诫网友安全出行。
浙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杭州已约谈多家电动车企业
这些行为近期严查
11月15日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为期1个半月。
11月16日上午,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会召开,现场市场监管局约谈了多家生产商、经销商、电池生产企业。据了解,此次执法重点有:
生产和销售领域
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为。重点检查: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行为。
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检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检查: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
认证机构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检查:未经指定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的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认证机构未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发现其认证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违反“浙品码”赋码规范的行为。重点检查:系统赋码数与实物数量不一致;赋码内容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编号、型号、容量信息不一致;已赋码的未按规定贴码。
维修领域
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重点检查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装置。
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重点检查: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道路交通领域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驾驶无号牌,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市场竞争领域
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检查:经营活动中对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经营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上涨;利用虚假的,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消防安全领域
违法违章停车充电行为。重点检查: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法行为;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行为。
无论是在电瓶车上
还是在宝马车上
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才能笑得出来
综合:平安鼎、杭+新闻
杭州日报 诚意出品
来源: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