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
我曾以为,霍司承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我的男人;可后来我才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男人爱我入骨,那个人肯定是霍司承。——楚千千
在我看见楚千千第一眼开始,就中了一种蛊,药石无用,唯情可解。——霍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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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这阵子辛苦你了,等妈身体好点,你就搬回来住吧。」
楚千千收到老公沈昊这条短信时,已经在自家小区的楼下了。
最近婆婆身体不好,沈昊让她住去婆婆家,照顾老人家的饮食起居,平日里一周也就回来一次。
今天婆婆肠胃不舒服,一下午,就吐在楚千千身上三次,无奈,她只好回家来拿换洗的衣服。
楚千千刚进门,就被门口的鞋子绊了一下。
她回头,不大的玄关,摆放着两双鞋,一双男人的黑色皮鞋,还有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楚千千已经很多年没有穿过高跟鞋,那双鞋,不属于她。
“啊……”
女人的声音从卧室门内传出来。
楚千千的心“咯噔”一下。
她轻手轻脚的走向卧室方向。
男人的声音响起,楚千千本来想去打开/房门的手,僵在原处的指节有些发白,大脑一片空白。
楚千千能看见的,只有女人波浪的卷发,顺着枕头的方向,蔓延到床边。
“亲爱的,千姐舒服还是我舒服?”
楚千千本来就惨白的脸上,更挂上一层霜色。
她在大学时,当过宿舍长,那会室友都喜欢称呼她为千姐,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唯一留在A市的,只有一个人。
楚千千刚才就觉得,这个女人的声音为何这么耳熟。
现在看着那栗色的卷曲长发,她几乎可以肯定,现在就是自己的好闺蜜——贺雅。
“你千姐怎么和你比..”沈昊揉着女人的长发说。
“那你说说,你是爱我,还是爱千姐?”贺雅的胳膊,如水蛇一般缠上男人的脖子。
只是,她在说话时,那双化了浓重眼妆的眸子似有似无的瞥向门口,红艳的唇角勾起。
露出一个挑衅的笑。
“当然是爱你。”
沈昊全然不知两个女人四目相撞,全部身心都在贺雅的身上。
“我不信,你要证明。”
贺雅说话时,身体突然不动,脖子向前探。
“好,我给你证明。”沈昊一个翻身,将贺雅放倒在床上……
楚千千站在门口,本来空白的大脑,一片爆炸,她和沈昊,从来都不用口,他们都介意,所以就达成了默契。
门,猛的一下被推开。
沈昊抬起头,看着站在门口的楚千千,脸上一片错愕,“老婆。”
“千姐。”躺在床上的贺雅,声音中带着浓浓的不满,“你不是喜欢看?怎么不多看会儿?”
“你怎么解释?”
楚千千清亮的眼眸满是润泽,这个男人还叫她老婆?
“亲爱的,你快给千姐解释解释。”贺雅坐起来,撒娇,“解释不好,我可就走了呦。”
一听贺雅这么说,沈昊马上直起腰板,声音也硬气起来,“还解释什么?你不都看见了?”
“是要离婚吗?”楚千千哀伤的看着身边这一对狗男女,“你确定好了,我们明天就去办手续。”
沈昊马上点头,“我早就在等这一天了,你看看你,结婚才三年你都成什么样了,不修边幅,你这身上是什么味?臭死了!”
她身上,是她婆婆,也就是沈昊妈妈吐的东西,因为没有衣服换了,她才穿着脏衣服回家。
不等楚千千回答,沈昊接着说,“你说你不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至少在夫妻/生活上有点表现吧,跟雅雅一比,你真是连女人都不算!”
这句话,刺的楚千千心脏疼。
沈昊,贺雅,还有她,三个人是大学同学。
那时候,楚千千是出了名的系花,多少条件优秀的男同学追她,她都没同意,最后选了出身平平,但每天会给她带早饭,例假会帮她冲红糖水的沈昊。
还记得那会,宿舍同学都替她不值时,她还说,平淡是福。
现在想想,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好,我知道了,明天早上9点,民政局门口。”
说完,楚千千强忍着眼泪,转身离开。
楚千千离开家,就去最近的商场买了一件新衣服,把身上的旧衣服扔进垃圾桶里。
她和沈昊刚结婚的时候,由于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她很久都不舍得买一件新衣服,刚才扔掉的那件衣服,还是她大学时候买的。
沈昊那会经常对她说,等以后他工资高了,就给楚千千买好多漂亮衣服。
可,这转眼都要离婚了,沈昊都没有给她买过一件衣服。
楚千千在外面吃了个饭,联系了几家房屋中介,约好明天看房。
到晚上9点多,才回婆婆家。
回到家里,婆婆李淑梅坐在沙发上指责,“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想饿死我啊?”
楚千千站在门口,愣了愣,“沈昊没给您说吗?”
李淑梅不满,“我儿子那么忙,他跟我说什么?赶紧做饭吧,我饿着呢。”
楚千千没说话,放下包,转身进了厨房,熟练地淘米,洗菜,切菜。
可是心里难免有些苦涩。
她大学毕业后,她为了完成沈昊说的照顾好婆婆的一日三餐这个任务,放弃了大公司的邀请,找了个工资只有2000块,但是离婆婆家和自己家都近的工作。
她每天下班第一时间来给李淑梅做饭,再回自己家做饭,一做就是三年。
她本以为,李淑梅多少还是喜欢自己的。
可自己第一次这么晚回来,婆婆却不问,只关心自己饿着了这件事情。
“啊!”
楚千千切着菜,一走神,切到了手。
赶紧用水将血冲去,才出去找创可贴。
她出门,看见客厅里没有人,也没有多想,就去电视柜下面拿创可贴。
刚贴手上,看见李淑梅在凉台上打电话。
正是夏天,婆婆家又是老房子,窗台没有封,屋里开着空调没什么感觉,外面可是十分闷热的。
她想去叫婆婆进来,刚开门,就听见李淑梅说,“哎呀,你这不孝子,再找,能找到楚千千这样的吗?”
婆婆,这是在为她说话?
楚千千鼻子一酸,想着刚才自己误会婆婆,有点懊恼,正想开口,李淑梅又开口,“这样带工资的保姆,伺候我吃,伺候我穿,还这么任劳任怨的,哪有这么好找?”
听着李淑梅说话,楚千千愣愣的站在门口。
原来,自己在李淑梅眼里,不过是个带工资的保姆。
亏自己这三年对她那么好,每天变换着口味给她做饭。
她还没离开,李淑梅又说,“反正楚千千这么傻,你回来买束花,编两句情话,随便骗骗她不就好了?”
傻?
楚千千听着李淑梅给沈昊出的主意,凄凉的扯了扯嘴角。
是啊,自己是傻,她和沈昊以前不是没吵过架,沈昊之前跟公司前台的女大学生扯不清关系,也被她发现过。
当时她也闹脾气,却被沈昊几束花就哄好了。
“妈,外面热,打电话进来打吧。”
楚千千开口。
李淑梅回头,看见楚千千站在阳台门口,不由有些惊讶,连忙把电话挂了进屋。
楚千千炒好菜,端到餐桌上,李淑梅坐在那里,看着楚千千“随口”问,“千千,我刚才打电话说的话,你听见了多少?”
“没听见呢。”
楚千千微微一笑,满心凄凉。
“哦,没听见啊。”李淑梅点了点头,好言相劝,“我儿子给我说了,你也别怪他,男人嘛,在所难免的。”
“嗯我知道了,我们明天就去办离婚了。”
楚千千开口。
李淑梅赶紧装出慈母的样子,“唉,你这孩子,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和昊昊可是千年修的缘分,别说气话。”
如果楚千千刚才没有听见李淑梅的话,恐怕会觉得李淑梅真的是为了她好,可现在,她只觉得,李淑梅是为了留住她这个带工资的保姆。
“他都不珍惜这千年的缘分,我又何必呢。”
楚千千低头吃饭,和这个自己伺候三年的人,真是多一句话也不想说。
李淑梅不干,“天下哪有不偷腥的猫,古代的皇帝还有三宫六院呢,他这算什么啊?”
一听这个,楚千千真是要被气笑了。
“你家这是皇室吗?是有皇位需要继承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以为你还是当年那个大学生吗?我家昊昊现在可是项目经理,不跟你离婚就不错了,你还想怎么样?”
楚千千放下筷子,清亮的眸子静静看着李淑梅的脸,“既然您这么认为,我就更没有必要跟您儿子继续过下去了。”
说完,拿着提包出门。
关门前,还传来李淑梅生气的声音,“离婚是吧?你可别后悔!你以为你这样的黄脸婆离了昊昊还有人会要你?做梦!”
黄脸婆?
她明明才25岁。
离开李淑梅家,楚千千找了离车站很近的小旅店住下。
窗外声声蝉鸣,她圈在旅店单薄的单人床上,泪眼婆娑。
夜里,楚千千做了梦,梦见大学的时候,那时候的她,长发长裙,无论在校园里的任何地方,都能吸引异性的目光。
大学相恋一年,毕业后三年,四年的时光,她用来爱一个渣男。
更可笑的是,今天以前,她还以为一切都是值得的。
翌日一早,楚千千穿上昨天买的新裙子,长发散下,镜子中的人,肌/肤瓷白,漂亮的杏眼,睫毛蜜长,仿佛还是七年前那个校园里的少女。
今天是8月6日。
当楚千千来到民政局门口时,来领结婚证的男女已经排成了长队。
“老……千千你来了。”
沈昊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明显,他还没有适应对楚千千的新称呼。
楚千千转身,看见沈昊旁边站着的是贺雅。
今天的她打扮得格外张扬性感,栗色的波浪卷发散落在肩头,一条很省布料的吊带连衣裙,脚上踩着红色的鱼嘴恨天高。
正红的唇彩,夸张的假睫毛。
她看见楚千千一身素色连衣裙,长发垂下,明明没有擦粉,皮肤也是粉白粉白的,扬起声线,质问,“千姐,你这是做什么?想让沈昊回想起大学时光吗?”
不可置否,此时,沈昊的眼睛盯着楚千千,一时有些不可自拔,今天的她恍若是从七年前走出来的一般。
楚千千淡淡一笑,“怎么可能,之前有点眼疾,昨天看了那么辣眼睛的一幕,一不小心给治好了。”
贺雅拽了拽沈昊,“听见没有,还等什么,赶紧进去吧。”
虽然结婚的人多,离婚的人却寥寥无几。
“千千,我先给你说,房子的钱,我是不会退给你的。”
进去的路上,沈昊率先开口。
他们的房子是沈昊单位分的福利房,首付三十万,楚千千家出了十万,沈昊家出了二十万,后面的贷款,楚千千也只是出了自己的公积金,她本身也没打算要。
不过,让她意外的是,在即将离婚的时候,沈昊跟她说的话居然是这个。
“我知道了。”
楚千千点头。
“还有,虽然是我出轨,但是你也有责任,也不要指望我的赔偿。”
沈昊继续说。
“我知道了。”
楚千千继续点头,尽量把自己那一点点卑微的难过藏起来。
沈昊说的没错,自己是有责任的,自己错就错在为沈昊他家付出的太多,以至于忽略了自己。
“千姐,沈哥这种好的男人,你放着不用,我就替你用了你也别怪我。”贺雅如水蛇般的胳膊挽住沈昊。
楚千千看着贺雅,她从来没想过,贺雅是这样的人。
贺雅以前跟她出来时,穿的虽然夸张,但是绝不乱来,今天的她似乎是在刻意炫耀,但有点用力过猛。
“赶紧把离婚证领了吧,你好用的光明正大。”
楚千千有些不耐烦,想想见面之前的那一点点不舍,真是可笑到不行。
第一本未完,点下方书名读全文!
霍少,请轻爱!
第二本:
第1章 遇上混蛋
豪华的别墅酒店。
年轻俊美的男人刚刚从浴室里洗澡出来,健硕的腰身只围着一条浴巾,充满了力与美的身躯,仿佛西方阿波罗临世。
“该死的。”一声低咒,男人低下头,一脸烦燥懊恼。
他拿起手机,拔通了助手的电话,“给我找个干净的女人进来。”
“少爷,怎么今晚有兴趣了?”
“在酒会上喝错了东西,快点。”低沉的声线已经不奈烦了。
“好的,马上。”
一处景观灯的牌子面前,穿着清凉的女孩抬起头,看着那蛇线一样的线路图,感到相当的无语。
明明就是来旅个游的,竟然迷路了。
更可气的是,她手机没电,半路连一个鬼影都没有看见。
她并不知道自已走进了豪华私人别墅区。
她只能继续选了一条路往前面走,终于,一座在夜色下金壁辉煌的大别墅出现了,她心头一喜,这下有救了。
虽然这栋别墅看起来高端大气,可是,为了能胜利回到她的酒店,她不得不冒险进去了。
她按了门铃。
门拍哒一声开了。
她怔了一下,感觉这个开门的主人太给面子了。
迈进宛如宫殿一般奢华夺目的大厅,唐思雨朝安静大厅寻问一声,“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她,不可能啊!开了灯,而且又明显给她开了门,这别墅里一定有人吧!
难道是在楼上?
唐思雨一步一步迈上去,她看见了那一间开着灯的主卧室方向,她咽了咽口水,心弦紧绷,紧张得她直咽口水。
她已经迷路半个小时了,再不找到个人问一下路,她今晚就得在露天里过夜了。
“那个……有人在吗?”她一边英文问,一边迈进了半开的卧室大门。
倏地。
一道强势的力量猛然扯过她的手腕,她整个人被扯进了房间。
而下一秒,卧室里的灯熄灭了。
“啊……什么人,你要干什么?”唐思雨惊慌的尖叫出声,以中文寻问。
“闭嘴。”男人粗哑的嗓音冷酷响起。
男人说得是中文。
“你为什么要关灯啊?”唐思雨又极度惊慌的寻问一声,难道遇上变态杀人狂了?想要杀她?
“我不想看见你的样子。”男人森冷又嫌弃的口气。
男人明显把她当成了助理送上门的那个泄火女人。
唐思雨惊恐失措间,身子被男人拦腰抱起,狠狠的扔在了床上,再一次的尖叫,唐思雨晕头目眩,男人俊挺健硕的身躯直欺而下。
“啊……”唐思雨拼命推他,“混蛋,你放开我……唔……”
她的尖叫和惊恐下一秒被男人强势霸道的堵住。
因为这个男人最讨厌呱噪又不听话的女人。
即然是送上门的玩物,她还有什么资格拒绝他?钱也不会少给她一分,甚至他的出价比正常的多上十几倍。
只是,这个随便找来的女孩,气息竟该死的香甜,令他原本有些厌烦的情绪,变得贪起来。
唐思雨瞠大着眼,小手奋力的推开欺在身上的男人,可是无果……
她在他的深吻里呜咽的哭了出来,眼泪如断珠一般从眼角滚落,内心里充满了绝望和无助,她根本不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但能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危险袭来。
第2章 萌宝出现
黑暗中,她看不出这个男人的长相,她唯一能感觉到的只是他非常强悍健硕的身躯。
他身上浓烈的荷尔蒙气息,以及爆发的力量。
令她惊恐,不安。
她预感这会是一个凄惨无比的夜晚。
这是她结婚前的一次旅行,没想到,却失了清白。
当另一个女人刚进大厅,就听见楼上女孩破碎的低泣声,伴随着男人狂野的声音时,她立即吓得转身离开。
这一夜。
水蓝色的大床上,颠鸾倒凤。
男人疯狂的都令他有些怀疑人生了,刚才是不是要死在这个女人身上。
在他进入浴室的时候,出来,床上刚才还累晕的女孩,竟然识趣的离开了,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清楚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
不过,他也不想看,只不过是解决需要的工具,看了也烦心,直接付钱让她离开,这一晚上,不会再出现在他的记忆里。
就在他掀开床准备睡觉时,倏地,床上那一抹红色令他震惊了几秒,他早就吩咐助理要干净的,果然,够干净。
三天后。
在天灰蒙蒙的机场里,唐思雨打着的士,心情慌乱,的士司机问她要去哪!
她随口就说了未婚夫慕飞的地址。
那天晚上的事情,宛如恶梦一样紧紧的纠缠着她。
她不知道一会儿见到慕飞,她要说什么,她要怎么说,可是,她就是想见他。
因为一个星期之后,就是他们的婚礼了。
她到达别墅,才不过是早上七点左右,她想,慕飞最近公司忙,一定累坏了。
她轻轻的按开了一则小门的秘密,轻轻的走进去,把行礼箱放到大厅门口,她就一步一步迈步上楼。
她累了,累极了,她很想扑进慕飞的怀里去哭一顿。
她轻轻的推开了主卧室的房门,她期望着看见慕飞熟睡的脸。
然而,出现在她眼帘的……
却是令她愤怒崩溃的一幕,她的未婚夫搂着一个赤身的女孩,而这个女孩不是别人,是她同父异母只小她一岁的妹妹唐诗诗,两个人似乎共度了疯狂一夜。
床下凌乱的衣服和空气里恶心的味道,令唐思雨捂紧了嘴巴,只有瞪大的一双眼睛。
她几乎夺门而出。
一个星期后的婚礼,她发了一条信息给家人,慕飞,她单方面宣布取消婚礼之后,她玩失踪。
五年后。
机场大厅,一个身穿纯白色时尚一步裙的女孩,手里牵着一个及腰的可爱小男孩步伐从容的迈出来。
女孩秀雅中透着一抹古典气息,肌肤娇嫩,神若秋水,姿态悠闲,她一双清澈似水的眼眸落在身边小男孩的身上,说不尽的温柔。
她已然成为人群里的焦点,然而,她牵着的小男孩,更是承包了四周旅客的目光,一身帅气的黑色卫衣,配上酷酷的深色牛仔裤,灰色小球鞋,一张鹅蛋小脸,五官深刻立体,肤色白嫩细腻,浓密的柔软黑发覆盖着他洁白饱满的小额头,小小年纪,竟宛如T台上最惹眼的小模特。
明明只有四岁的孩子,顾盼间流露出了自骨子里散发的贵气。
“妈咪,外公真得会喜欢我吗?”小家伙抬头看向妈咪,对于从未见过面的外公,他一脸好奇。
“会的。”唐思雨低笑着抚摸着儿子的小脑勺。
第二本未完,点下方书名读全文!
此生从未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