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8月5日电(郭其钰)记者5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江汛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江汛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等处分。
经查,江汛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证据对抗审查;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卡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大额收益;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政策落地、企业用地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称,江汛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据悉,1995年6月至2017年8月期间,江汛波历任龙游县副县长;龙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衢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衢县县委书记、县长;衢州市衢江区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衢江区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秘书长;衢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衢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7年8月退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