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的人还有资格谈条件?台湾省一名妻子抱怨,33岁老公坦承偷吃,而对象是小10岁的妹子,让她气炸喊离婚,且坚持只要房子,不要孩子的监护权。至于老公外遇理由,是因为无法忍受无性生活,妻子怒呛「爱爱很重要吗?把小孩顾好才是重要吧!」
一名31岁女网友发帖表示,与老公交往到结婚已7年多,孩子也快3岁了,她发现老公劈腿小10岁的妹子,对方会故意在车上留发圈或私人外套等,摆明想挑衅正宫的地位,而老公也坦言有外遇。
反正真的也没感情了,双方就决定离婚,「想把小孩就给他,房子我要」,但老公不愿给房子,加上娘家想要孙子,因此陷入了两难,「奇怪,外遇的人还有资格谈条件?真的是够傻眼吧!」
如今妻子气到打包行李回娘家了,「小孩几乎都跟我一起比较多,假日他会带回家。」至于为何外遇?
老公说法是,「你从来就不听我说话,有小孩后完全就是无性生活也不改变,就算做多少家事,帮多少忙,你每次都说不要。妻子质疑,「这样就可以外遇?现在多少对夫妻也都是无性生活啊,爱爱很重要吗?把小孩顾好才是重要吧!」
目前房子现处于共有状态,但确实从头期款、房贷与装修钱都是老公所出,妻子只好发帖求助,「外遇的证据我没有,甚至连对话、影片我都没有,这样有办法让他净身出户吗?有没有什么办法?」 帖子曝光后,网友风向一面倒秒挺老公,「爱爱在法律上也是夫妻该履行的义务之一吧」、「爱爱不重要,小孩也不想要,那干嘛那么麻烦结婚呢?!直接包养就好了啊,不对,你不爱爱,连包养都没资格」、「性爱真的很重要,难怪他要外遇,不能怪他,而且你不要小孩这点真的很夸张,该净身出户的应该是你才对」、「虽然外遇不对,但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会外遇,然后当你们的小孩真的很可怜,自己亲生骨肉不如一间破房子,两个都很烂」、「虽然外遇是他错在先,但是,你的问题也很大,爱爱是很重要的一件事,结婚之后你想当尼姑自己当,对方不是和尚」、「33岁就无性其实满惨的」、「你应该净身出户,回去当好尼姑,成全你老公他们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