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海关7月14日消息,近日,该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在佛山勒流口岸查获一批非法出口的一氯二氟甲烷及丙烯酸稀释剂,共计441.8千克。目前,该批货物已做进一步处理。
此前,佛山某公司向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申报出口一批品名为“玩具”的货物。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有一批未向海关申报的绿色钢瓶,瓶身及外包装纸箱上均有明显“22”数字标识,内装液体。同时,还发现一批的银色铁罐,内为无色透明液体。经清点,绿色钢瓶共20箱,重量为296千克,银色铁罐共9罐,重量为145.8千克,总计441.8千克。
危险的绿罐子!广州海关查获危险化学品441.8千克
这些货物与申报品名完全不符,十分可疑。海关关员立即对相关物品进行取样送检。经专业技术机构鉴定,绿色钢瓶内的液体为一氯二氟甲烷,银色铁罐内的液体为丙烯酸稀释剂,这两种化学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第三类危险物质——易燃液体。
据了解,一氯二氟甲烷又称“氟利昂-22”,常被简称为“R22”,是制冷剂氟利昂家族中的一员,主要应用于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冻设备等,也是众所周知的“臭氧层杀手”,被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属于需要出口许可证件的贸易管制商品。
广州海关查获危险化学品441.8千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在进出口时须向海关如实申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廖雪明 通讯员 关悦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廖雪明、林琳 通讯员 关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