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网近期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7月31日。
国知局延长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澎湃新闻(www.)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针对2019年《商标法》修改新增的第四条第一款(即“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就其在实务中具体的审查审理标准,专门设置了一个章节,并详细罗列了十种情形。“恶意抢注、囤积并靠倒卖商标牟利,是商标领域的顽疾,国家知识产权局主持修订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使商标法第四条得以全面‘落地’,以往一人囤积近万个商标的事例将成为历史。”相关知识产权专家告诉澎湃新闻,我国常用汉字仅三五千个,商标资源有限,抢注、囤积商标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国家加强治理正当其时。
专门注册各种姓氏、皇帝名的公司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编撰于北宋初期的《百家姓》,对于中国姓氏文化的传承、中国文字的认识起到了巨大作用。
各种姓氏、X博士被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澎湃新闻近日报道,知名凉茶品牌“王老吉”所属公司一口气申请注册100个“姓氏+老吉”,引起广泛关注,有读者调侃称“这招真高,以后姓啥喝啥老吉”。
作为知名品牌,“王老吉”此举是防御性注册还是经营策略准备,暂不得而知。不过,多名读者向记者爆料称,相似“百家姓式”的商标注册并不少见,“姓+博士”、“姓+大夫”、“姓+医生”等等,甚至历朝历代的皇帝、妃子、历史人物,早被逐一申请商标。
“卫氏”“钱氏”“秦氏”“范氏”……中国商标网查询的信息显示,2017年1月19日,河北“邯郸开发区邯梦贸易有限公司”一天之内申请了136个“姓+氏”组合的商标。两天前,这家公司还申请注册了“姓氏+博士”组合的商标70余个:“梅博士”“姚博士”“齐博士”等等。更早前,2016年12月21日起的3天内,这家公司还申请了“姓+家”组合的商标185个,比如施家、姜家、谢家等等。中国商标网显示,所有的这些“姓氏商标”,不少获得注册。
各种字母组合被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除了“X博士”,还有“医生”也被多家公司和个人以“姓氏+医生”的组合申请为商标,如“李医生”“周医生”“刘医生”等。在一家名为“汕头市集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有较完整的“姓+医生”商标数十个。在该公司的商标申请中,有百家姓系列“X医生”还不够,还有百家姓式的“X大夫”“X中医”,甚至“X神医”系列。
此外,据中国商标网7月13日数据,汉代文治武功最有名的“汉武帝”相关商标有75件;“秦始皇”相关商标申请341件;“康熙”相关商标申请745件,而“乾隆”相关商标则达1321件。
汉代皇帝被挨个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当皇帝名成为商标热词,一个叫“历史的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干脆不论在位时间长短、历史功绩等,是个皇帝就按朝代逐个申请。如汉代皇帝就从西汉的“汉少帝”一直申请注册到了东汉的“汉和帝”共16个。
该公司还注册了众多历史名人的商标,如祝英台、西施姐姐、嫦娥姐姐、嫦娥公主、广寒宫、诸葛亮、东汉末年、尚方宝剑、昭媛、武昭仪等商标。
澎湃新闻注意到,大量百家姓、皇帝名等商标注册成功后,并未使用。有些商标已过注册商标专用保护期限10年,不再续展。
而上述百家姓氏商标的申请人邯郸开发区邯梦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商标网查询显示,截至2021年6月21日,其总计申请商标总量834件。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仅为8万人民币。
一家如此规模的小微企业,需要用到这么多商标吗?对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曾报道称,“一家世界500强公司都用不了这么多商标。”
“商标第一人”今何在
但这并不是最疯狂的。
早在2018年,专业机构披露的《2017全国申请人商标申请量排名》中,排名第一的是一个叫“侯丰羽”的自然人,其一年时间申请注册5767件商标,远超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大公司的申请量。
其后,2018年上半年商标申请量的排行榜中,在榜单中排名第十的“广州市玮誉贸易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即是侯丰羽。因而,在当时,侯丰羽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人”。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截至2021年7月13日,“侯丰羽”申请的商标已达8414件。他从2002年6月开始申请注册商标,到2020年12月仍在批量申请各种商标;而广州市玮誉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7月13日,申请5876个商标,其注册资本仅110万元。在该公司留下的网页介绍中,称“主要经营提供全类别商标转让,信息涵盖45个商品大类,均为自有一手商标资源,目前已下证商标超过5000件,均可转让售卖……”
在2018年上半年商标申请量排行榜中,排行前五的公司均“名不见经传”,商标申请量却均超5000件,曾一度引发公众对于上述公司囤积商标质疑。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其中4家相互关联,每家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时至今日,5家中已有4 家公司注销。注销时间最近的为2021年5月11日。
澎湃新闻发现,在上述2018年榜单中,申请量排名第4的珠海典昱贸易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6月27日一天之内申请注册5060个商标,一个月后,又有珠海冠芮贸易有限公司一天之内提交5753件商标注册申请。天眼查显示,这两家公司系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同一天成立,同一个公司注册地址,2019年9月29日,两家公司又于同一天注销。
天眼查数据显示,这些大量申请囤积商标的公司或个人背后,往往通过股权穿透,有着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关系。
抖音上宣称自己拥有百亿商标财富的人 抖音截图
在抖音上,也有人自称的“中国商标第一人”,宣称是“中国拥有最多最好商标的人”,“4000个历史名人古迹商标收藏家”。这个名叫“石磊”的人,曾于2019年4月21日,以“品牌专家”之名登上《非你莫属》,开口要求1000万年薪,因为他“注册了近十万个商标,是中国拥有最多商标的人”,宣称在知识产权领域“富可敌国”。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截至2021年7月13日,以“石磊”为申请人名称的商标仅1475件。
在“石磊”所发抖音视频中,其自称有一个商标估计100亿,这个商标是“SpaceX”。与马斯克的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同名。其还自称是世界第一个“商标博物馆”的负责人,屋内桌台铺满商标证,“它所珍藏的每一枚商标都足够震撼你”,亮出来给人“欣赏”的有:世界world;秦始皇;万里长城;李白;唐伯虎;和氏璧;诸葛亮、鸿门宴、武则天等。
记者检索相关商标发现,一个名为“嫦娥(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嫦娥公司)申请多达466件商标,其中便有武则天、诸葛亮等历史人物。天眼查显示,嫦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石磊,而嫦娥公司则是上文所述历史的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有限的商标资源
“一些人对自己抢注商标进行自吹自擂,实则是缺乏对新商标法的了解。”知名知识产权律师马东晓说,“商标不是用来收藏的,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其核心功能在于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是企业商誉的集中体现,除此之外没有意义。对一些职业商标抢注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查处。”
马东晓认为,历代皇帝名、百家姓氏被肆无忌惮抢注,与我国的注册商标制度有关。“一开始,他们利用我国商标法中的‘先注册原则’进行抢先注册,占据大量的商标名称资源,甚至形成垄断。随后,又扩大到抢注别人已经使用但还没来得及注册的商标。2018年时,曾有统计显示,我们国家每年注册商标申请量达到三四百万件,但商标注册前十名中接近一半是个人,他们一年注册几千个商标,平均每天注册十几个商标。很显然,他们的注册目的不是个人使用,而是囤积买卖。”
在四川丁真突然爆红时,澎湃新闻曾暗访过抢注丁真商标的黑灰产。一个尚在申请,并未通过实质审查的丁真商标,居然要价18万。
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栏目也曾披露,一些对网络热词如同工厂流水线般批量申请的商标,背后隐藏着一条向新兴互联网产业、数字经济领域蔓延的灰色产业链。花1000元不到的成本抢注一个商标,转手卖给原作者,一进一出就能“轻松”获利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随着商标资源被“专业人士”抢注围猎瓜分,好的商标也越来越少。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9月披露,我国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达2823万件。
知产律师刘凯表示,“消费者主要是通过中文来识别商标,而我国汉字常用汉字为3500个~5000个,具有方便记忆、美好寓意的文字及组合就更少了。商标资源有限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业内有观点认为,中国目前市场主体约1.15亿个,中国文字大约9万个,按常用文字5000个算,组合成不近似商标,大约只能支持6000万个商标注册。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条款,增强商标使用义务,“首先在审查阶段予以适用,实现打击恶意注册的关口前移,并将其作为提出异议和请求宣告无效的事由,直接适用于异议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修法《解读》中介绍。
面对愈演愈烈的商标囤积和抢注行为,越来越多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开始在接受注册申请委托前,加强对囤积、抢注等恶意申请行为的审核力度。
“据近期的数据显示,公司在代理中退回的商标注册申请,比率约为24%,而退回的申请中,涉嫌抢注及社会热点、公众事件和其它不良影响问题的超过八成,显示出商标抢注及傍名牌、蹭热点等类型的异常申请仍然不少。”国内知名知产代理机构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该公司除加强传统人工审核力度外,还充分利用自身在大数据领域的技术优势,建立起一套异常申请判断模型,综合申请主体经营状况、关联主体、申请数量、申请时间等维度,对异常申请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对防范和打击商标恶意申请起到良好效果。
最严打击:驳回恶意注册,开列黑名单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我国商标法对于企业申请商标的数量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未否定商标权的流通转让。对于商标长期不使用而占用的资源,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
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将被驳回,如何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成为关键。
《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商标法》第四条所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是指申请人并非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提交大量商标注册申请,缺乏真实使用意图,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应综合考虑申请人所在的行业特点、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数量、类别跨度和时间跨度等整体情况;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标志的具体构成、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申请人在先是否存在商标恶意注册及侵犯多个主体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其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商业惯例、明显超出正当经营需要和实际经营能力以及明显具有牟取不正当利益和扰乱正常商标注册秩序的意图。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适用要件、考虑因素及各种适用情形,并附以20余个典型案例予以举例说明。
“商标法修法前,‘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的商标注册,只能被商标法第44条中的‘不正当手段注册商标’予以规制,现在《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修订,使新商标法第四条全面‘落地’。”马东晓介绍,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在商标评审环节中就拦截了大量恶意注册行为,比如,“大量申请注册与知名人物姓名、知名作品等公共文化资源相同或者近似标志”“大量申请注册与他人企业字号、企业名称简称、电商名称、域名的”“大量申请注册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大量申请注册又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等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均可能认定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注册。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该行动将持续至12月。5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表示,国家已将恶意注册商标行为较多的申请人纳入黑名单。他介绍,今年以来,在商标实质审查方面,适用新商标法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超过了1万件;加注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近千人。
澎湃新闻也从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到,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基于自建的异常申请判断模型及相关公开信息,该公司目前已在内部建立了申请人黑名单机制,对已被认定或者疑似存在恶意申请行为的主体进行拦截,或者采取更严格的审核要求,确存在恶意申请意图的,申请人将被列入内部主体黑名单。
“随着商标法第四条的全面‘落地’,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抢注,挤占商标名称资源的现象将会有效改观。一人囤积几千上万商标的现象也将成为历史。”马东晓表示。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