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丹(皇帝不叫我)
第一,从椅子到亲生儿子
公元1367年(吴元年),朱元璋自称吴王。
这年年底,他开始筹备建国大典,十二月二十四日这一天,他给渡江以来所生七子正式定名,分别取名朱标、朱樉、朱棡、朱棣、朱橚、朱桢、朱榑。明太祖一生,共生了26位皇子。元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困守江北和州的朱元璋,率部横越长江,向江南发展,先后占领采石与太平路(改太平府,今安徽当涂)。“渡江之役”是朱元璋事业发展的关键转折,之后他迅速摆脱寄人篱下的困境,队伍独立壮大,成为南方实力最为强大的诸侯。
渡江时,朱元璋28岁,已娶有多个妻妾,其中一位有孕在身,就在渡江三个月后,在太平府为朱元璋生下第一个儿子。
“太平”诞麟儿,真乃佳兆!当时元军猛力反扑,朱军后路断绝,形势相当危急。可此儿一来,旋即转危为安,并于次年攻占元朝在江南的重镇集庆路(即南京)。此子深得其父之爱,朱元璋称王,他是世子,称帝,他是太子,如果不是死在老父前头,朱标定然是大明的第二位天子。
朱元璋生儿不算晚,生的也多,从1355年渡江到1368年开国,共得七子。这14年正是朱元璋打拼江山的关键时期,可孩子们都还小,帮不上忙。
儿子长大需要时间,在此之前,朱元璋先收了一些养子。
在主公与臣属的关系之外再立一个“义父子”的名分,在元末群雄中是普遍现象。朱元璋的结发妻马氏就是他恩主郭子兴的义女,有这层关系,朱元璋才以主帅义婿的身份进入郭家军的领导核心。朱元璋所收养子非常多,有史可查的就有二十多人,如保儿(李文忠)、驴儿(朱文正)、周舍(沐英)、道舍、柴舍、马儿、金刚奴、王驸马、也先、买驴、真童、泼儿等;就是他的骨血至亲李文忠(外甥)、朱文正(侄儿),也要在舅甥、叔侄关系之外,多添一个义子的名号。
朱元璋以养子作监军,监督大将,“义子至,如亲身至”,对他驾驭大将、控制军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到大明开国时,养子多死,亲生子也渐渐长大,于是在建国的第三年(1370),朱元璋迫不及待地将他的孩子全部封王,最小的还不满周岁。
(创业!奠定大明王朝的各项制度,这被称为“开国规模”/皇帝不称朕)
二、众建亲藩,收夺天下之权
洪武三年(1368)大封诸王时,虚岁十一的四皇子朱棣,被封为燕王。朱棣有无雄才大略,这时还看不出来,但朱元璋以燕为其王号,以北平为其封国,已露出将来派其守边的意向。十年后,21岁的朱棣正式就藩,成为北方拥有强大实力的雄藩之王。
自朱元璋在南京立稳脚跟,就开始扩充他的后宫。他一生纳妃四十多人,生子26位,除长子朱标立为储君外,其余23子都被封到各地封藩建国(有两子夭)。
“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远,秦废之而速亡。汉、晋以来,莫不皆然。”朱元璋在封王诏中说。
他在设计“封建制度”时,显然更欣赏周代的模式,而不是汉、晋模式,汉、晋皆行分封,却与不封之秦一样不免于“速亡”的命运;朱元璋从既要“封”又要长久的目的出发,自然认为享祚八百年的周模式是最佳的。
实际上,朱元璋的认识非常狭隘,他没有看到,秦废分封,代表的是中央集权和君主独裁的大趋势,他本人既要不遗余力地收揽天下大权,同时又众建亲藩,授予王子们巨大的方镇之权,此举不啻南辕北辙,必然在朝廷与藩封间产生不可化解的矛盾。周代诸侯的强大,直接导致周王室的衰落,朱元璋心目中最佳的分封方案,根本达不到令帝业永固的目的——这在他身后很快为燕王的反叛所证明。
事实上,朱元璋一手设计的分封不可能做到与周代一模一样,朱家诸王“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也不能自辟官属,与周代诸侯在封疆内享有极大的自主权,只向周天子承担有限的义务大为不同。
明初的分封,主要意义在军事方面。朱元璋说,“以诸子出守藩屏,使其常岁操练军马,造作军器,欲为防边御寇,以保社稷,使帝业万世固”。
正是在“朕以御虏付诸王”思想的指导下,洪武五年在每位王府下设三护卫(一个卫的满编兵力是5600人),赋予将承担大任的诸王以兵权。亲王之国后,得“理”都司、行都司及诸卫军务,平时练兵备边,遇有征伐,即节制沿边士马,朝廷官军与护卫兵马,皆从王调遣。
当洪武中期朱家王子纷纷之国的同时,朱元璋开始大兴党狱,对勋臣宿将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洗和整肃。就在燕王就藩的这年年初,丞相胡惟庸等大臣被杀,宰相制度也一并废除。这不是巧合,在权力的盈缩、收受间,正体现了朱元璋通过分封亲藩收揽天下大权的微妙心理。
亲王的封国,腹里要地(如开封、成都、兖州等)有一些,但主要集中在南北边疆,尤其是面临漠北军事威胁的万里北边。从辽东到甘肃一线,布列了辽、宁、谷、代、沈、庆、肃等王,这是国防第一线;在其后方,是秦(西安)、晋(太原)、燕(北平)等王,是为第二线。秦晋燕都是年长王子,分封较早,新封辽、宁诸王皆是其幼弟,可见王国守御是向前推进的。这些守边之王,统称为“塞王”。
塞王们在各自的封国里,统领兵马,节制大将与文武守臣。朱元璋通过在沿边设立塞王,完成了对边地统治体制的转型,将过去的“总兵守边”转变为“塞王守边”;在内地则择要地建藩,以为镇戍——与外姓臣子比起来,还是朱家自己人可靠哩!
(皇朝权力的中心:紫禁城/皇帝不称朕)
三、自私狭隘的分封设计
正统六年(1411),封在湖广安陆的梁王朱瞻垍死了,因为没有子嗣,梁国除封。梁府宝藏五千余件,全部陪葬王墓。安陆富庶,先后封了三位亲王,除了梁王,还有郢王朱栋、兴王朱祐杬;安陆所属的德安府,也封了两王:岐王朱祐棆、寿王朱祐木耆[A1] 。这些王爷,寿命皆促,薨后国除,生平留下印迹甚少,死后巨大的财产无人承继,随之埋入墓中。他们就是无忧饮食、安享富贵的一群行尸走肉。
“孩儿”之用,从创业时的义子监军,到开国后亲王典兵,节制文臣武将,其思路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对外臣的极端不信任。
然而,心腹监军有利于加强皇权,亲藩手握方镇大权,却必然削弱天子权威,形成尾大不掉之弊;朱元璋大封亲藩,将天下大权尽可能集中在朱氏一族之手,却也严重损害了大宗(嫡嗣)的权利,这与其强化皇权的努力简直背道而驰——他死了才一年,燕王朱棣就发动“靖难之役”,经三年鏖战,最终小宗(朱棣一系)篡夺了大宗(长房嫡子朱标、朱允炆一系)的继承权。
汉晋立国之初,天下未定,皆大肆封王:西汉大封刘姓王,是为夺异姓王之权,晋武帝司马炎大封本系之王,是为夺三代旁系亲王之权,唯独朱元璋在天下承平之时大封亲子为王,是为夺臣下之权。
建文帝朱允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开始削藩。然而削藩之策损害了全体宗族的利益,他也在这场惨烈的家族内乱中遭到众多亲贵的背叛。这是建文帝失败的重要原因。朱元璋异常重视敦“亲亲之谊”——在他亲手拟定的“祖训”中,有着许多罗曼蒂克的畅想——他却忽视了,汉七国之乱、晋八王之乱,都是亲族内讧,当他嫡庶无别地赋予所有宗室平等权利时,他种下的这棵大树,从根儿上就歪了。
唐人颜师古注《汉书·窦婴传》,对“宗室”的解释是,“帝之同姓亲”。与前代一样,明朝对宗室实行豢养政策,而待遇更为优厚。
明代的分封是这样的:
皇子除一人为储嗣外,余封亲王(女为公主)
亲王之子,除一人为世子外,余封郡王(又亲王女为郡主,郡王女为县主,孙女为郡君,曾孙女为县君,玄孙女为乡君,婿皆为仪宾)
郡王之子,除一人袭王爵外,余皆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看!只要是老朱家的子孙,不管支系离本宗有多远,起码都有一个“中尉”做,同时依照爵级,吃到一份不错的“铁杆庄稼”(女儿也一样,郡主的禄米达八百石)。
除了岁禄,宗人还享有冠带、养赡、婚丧、赐田、第宅工价等各种福利——“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亲亲之谊笃矣”(《明史·诸王传》)。
朱家“之谊”,还滥及王亲,如王妃父与世子妃父都应授官,王妃与将军夫人的娘家,还可以得到差役的优免。不仅姓朱的不分男女白吃,就连朱家女婿(公主之夫称驸马,其他一概称仪宾),也吃一份禄米,万历朝大学士李廷机感叹说:“(宗禄)滥乎仪宾,数半宗室,则其食禄也亦半之。”
朱元璋对儿孙的照顾,事事从优,无所不至。司马光说:“自唐末以来,王公以下不复承袭。”唐宋以来的趋势是,宗室之爵不再世代承袭,皇子也并非一概封王,就是封王,“迁转亦有次第,不遽封也”。可是明代的分封,全是一步到位(如皇子十岁就封亲王),而且宗支远近与嫡庶,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管生子多少,都照样封,这才有了晋藩庆城王生子一百,九十九子受封镇国将军的怪现象。
承袭应降等,这是累朝通例。以清代为例,除军功封爵可由嫡长子承袭原职外,其余诸子一律分别嫡、庶,降等袭职;非军功封爵者,嫡长子亦降等承袭。这样愈往后,有爵宗室人数愈少。如顺治时,有爵宗室约占同辈男性人口总数的50%,到乾隆时,就只有9%了。清代有爵宗室与一般宗室的待遇差别很大,前者年俸平均为3600两,后者只有36两。而明代宗室全为世爵,又无降等之例,有爵宗室越来越多,久之,哪里招架的住!
朱元璋让所有子孙都戴上“铁帽子”,白吃白占,世世无替,这真是一种极其自私的制度!朱家子孙岂不欢喜?
(大明的“臣子”,如今只剩下陵寝里的石人了/皇帝不称朕)
四、“藩禁”:优待与禁制并行
崇祯九年(1636),天下大乱,烽烟四起。七月,清军入关,京师戒严,封在河南南阳的唐王朱聿键忧之,“上书请特奉敕收诸寨义勇以靖乱”。王心一片赤诚,挺身而出,不料廷议却以“非所当言”,从叛例,发凤阳高墙圈禁。王子“忧国”,竟然违法了!
对朱元璋制度设计的错误,建文帝首先进行了矫正,下令“亲王不得节制文武吏士”,王府官也不准兼任地方职务,从而斩断了亲藩干政的渠道;作为这一错误政策的最大受益者,篡逆者朱棣“心知其弊”,他登基后没有成为旧制的维护者,继续对之进行矫正。所有这些矫枉之举,都集中在政治方面,永乐以后最大的变化,是宗室失去了“事权”,但相应的经济待遇不变。宣德后,“藩禁”愈严,封建制度已尽失朱元璋分封的本意。从此大明的天潢贵胄们,“食禄而不治事”,徒为一个坐食无聊的寄生阶层——欢喜乃转为悲歌!
明代针对亲藩的种种限制和防范措施,通称为“藩禁”。对宗室来说,禁制与优待并行,主要包括:
1、入仕之禁
顾炎武说:“汉唐之制,皆以宗亲与庶姓参用,入为宰辅,出居牧伯者,无代不有。”朱元璋并不禁子孙出仕做官,《皇明祖训》规定:“凡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能堪用者,宗人府具以名闻,朝廷考验,换授官职,其升转如常选法。”可是汉王高煦之变(宣德元年)后,“当时大臣倡为疏忌宗室之说,遂废出仕之令”。
唐宋以来士人出仕的最重要途径,就是参加科举考试;“考诸前史,以公族应制举入仕者,代不乏人”(康熙语)。宋代对宗室防范加严,“一概废而不用”,到了北宋晚期,准许宗人入试,南宋时宗室通过考试登仕者尤众。但在明代,这条道路是被堵塞的。
宗室既不能由宗人府推荐做官,也不能像普通士人那样,通过读书中举做官;不单不能入仕,就是上言时事,也是有罪的,可能会像唐王朱聿键那样,遭到黜为庶人、禁锢高墙(宗室监狱)的风险。
2、四民之禁
“四民”者,士农工商等“百业”的代称。入仕之禁,将广大宗室排斥在统治集团之外,而四民之禁则将全体宗室阻断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
此禁的目的,本是为了“天潢”的体面,也是为了防止宗室利用特权,与民争利。但宗室既不能读书应试,又“不得种田纳税,商贩营利”,只能被包养起来,“不农不仕,吸民膏髓”,成为无用之人。
3、上京及出入之禁(“城禁”)
明代皇子稍稍长大,就要离开北京,到封国居住。祖制规定,诸王可轮流上京朝觐,但宣德后就不再准宗室来京了——此后诸王朝觐者,仅襄王朱瞻墡一例。弘治中,皇太后因思念儿子崇王朱见泽,欲召之来京一见,竟不可得!
祖制还规定,“亲王在国,讲亲亲之义”,允许三五年或十年互访一次。可宣德后,诸王兄弟也不准来往相见。襄王瞻墡在正统元年由长沙徙封襄阳,经过湖广安陆,“见其弟梁王瞻垍,流连不忍去,临别痛哭,谓此生不得复见矣”。母子兄弟不得见,这样的禁令是非常不人道的,所谓“亲亲之谊”,也是虚假的。
诸王在国,处处受到限制,处于地方守臣的严密监视下,就是出城郊游、祭祖,也须先行奏请,私行便是违制。天顺时,英宗特准襄王每岁秋冬之际,出城游赏三五次,已是极大的恩例——“城禁”实际上是对无罪宗室终身性的人身禁锢。
4、婚姻之禁
国初,天潢多与勋贵联姻,虽然从洪武末年,皇子已多从低秩武官之家选妃,但直到永乐时,宗室与勋贵结亲者犹多。可是从宣德朝开始,宗室男女就只能从普通官民之家,即所谓“良家”选亲了。这使得明朝的外戚和“王亲”具有平民化的特点。
针对宗室的禁令还扩及到“王亲”身上,比如王亲不得任京官,王亲居官者禁与缔姻宗室同城,王亲禁掌兵权等,到正德四年(1509)更颁布定例:“今后在外的官不许与王府结亲”。
以上一系列“藩禁”,如来朝有禁,出城有禁,入仕有禁,越关有禁,王亲有禁,以及宗室不得从事四民之业,婚丧名封必请于朝而后行,王府官不得外转等等,“法网之繁”,无以复加,都是在“优礼”宗室的同时,强加给他们的制度化约束,实际上是对高贵无比的“天潢”群体的歧视。
五、明代宗藩政策的困境
燕王朱棣起兵之初,设计挟持了十七弟宁王朱权,为笼络他,许诺事成后中分天下。可朱棣夺位后,朱权却遭到猜忌和监视,还被改封到南昌,被迫韬晦以避祸。朱权之孙朱奠培在位时,与朝廷及地方守臣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从几代宁王与朝廷的恶劣关系来看,第四代宁王朱宸濠的反叛,倒不是太突然了。
针对亲藩的苛刻禁令,无论对广大宗室还是明代社会,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它首先激化了朝廷与各地亲藩的矛盾,燕王一系本就是篡逆起家,他在掌握政权后,却一步步加紧对其他亲藩的迫害,这在道义上很难站住脚。嘉靖以前,多次发生亲王、郡王级别的宗室叛乱,特别是到了王朝中期的正德年间,宁夏、南昌两地相继发生大规模的亲藩叛乱,其中宁王宸濠之变尤为典型。宸濠的多位祖先,是皇权迫害的受害者,与地方守臣关系恶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宸濠之变”何尝不是宗室对无情皇室的反抗呢!
在宗室歧视政策下,朱家人“名曰天枝,实为弃物”,除了“食租衣禄,坐靡国课”,无所事事,成了一个寄生阶层。他们既不能读书变化气质,又不能从事生产,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对于宗室婚姻(王亲)的限制,又使得“诗书故家、衣冠世族,俱不敢与王府结亲,恐为子孙之累,故各处王府夫人、仪宾,市井白丁、田野愚夫一例滥选,家教不端,守身不律,非惟不能导引宗室为善,反纵其为非,干犯宪典”。这些都使得宗室群体的整体素质低下,戾气很重。
虽然嘉靖以后,再没发生宗室反叛事件,然而庞大的宗室群体给国家带来的困惑与危机,却越来越严重。
由于朱家人生来就享有优厚的宗禄,各府大小宗人为了多求禄米,莫不广纳妾滕,广生子嗣,造成“天潢支派繁衍”,宗室人口剧烈增长,相较于国初,已“数百倍”。宗室众多,不敷供应。嘉靖末,“天下财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各处王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不啻倍之”。到了万历二年(1574),才过去不到十年时间,“岁该禄粮可九百万石”——这还只是根据玉牒所载宗支员数做出的计算,尚不包括郡县主、君及仪宾,其禄米开支已超过国课收入约五百万石!
正所谓“百姓税粮有限,而宗支蕃衍无穷”,宗禄已成为难以摆脱的巨大负担,明人管志道说,“天下有三大忧,而宗室居一焉”,顾炎武也说,“中原有三耗,王禄一”。
明代中后期,财政危机严重,朝廷既无力保证宗人粮禄的供应,又绝其仕进之路,不准其自谋生路,导致大量“无名粮庶宗”衣食无着,落入饥寒交迫的地步。时人记载说:“庶宗蔓延,禄米渐薄,前进无路,暴戾愈张,每每见盈街满巷之恣睢狂逞也。”明代晚期,宗室犯罪现象日益严重。
朝廷想了许多办法,如减禄、限爵、限婚、严嫡庶等,还有官员提出更为大胆的建议,对部分“不系赐名授爵者,尽弛诸禁,听其士农工商从便为之; 其有文学才能者,一体应举入仕”,试图缓解这一矛盾。总的来说,就是为宗室“开其生路”。万历中,迫于日益严峻的形势,终于准许开宗室读书入仕之门,但仍不忘附带限制性条件,如宗室不得选除京职,不许掌兵——然中举者寥寥。
明朝皇室对他们的亲戚防忌如此,已完全背离了“太祖众建屏藩之初计”。
六、宗室的覆灭
明代人对本朝宗室人数的估计,最大的数字是“几百万”。这里的“几”,是接近的意思。明代玉牒上记载的宗室人数,根据隆庆、万历时期的奏议,约在三、四万人左右,但这只包括男性“有名封”(有赐名与赐爵)宗室,还有数量相当的女性成员,以及众多无名无封的底层宗人不含在内。现代学者以顾诚先生为代表,认为明末宗室人口应有二十多万。
在数量上空前绝后的朱元璋后裔,构成了明代的宗室阶层,可宗室没有成为明王朝统治的基石和骨干,二百多年里,他们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被当作政权稳固的潜在威胁,处处加以限制,同时他们又成为巨大的包袱,对明代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拖累作用。待到亡国时,覆巢之下无完卵,大明宗室们不得不与王朝一起承受覆亡的悲惨命运。
明末的反抗斗争,直接目标是皇权,可是“天高皇帝远”,而皇亲却近在身边。明代皇子受封亲王者62人,建国者50人,所封王府分布在山东、山西、北直隶、河南、陕西、湖广、江西、四川等省,这些地方都是“民变”的主要区域(山东则是清兵的扫荡区)。自然,“反皇帝”最直接地体现在诛杀宗室上。
当明亡之时,姓朱已成为宗室的原罪,加上某些上层宗室横暴乡里,贪婪盘剥,“民怨已极”,这成为杀死明朝宗人的正当性理由;同时,诛杀亲藩也是反叛者表达与明朝誓不共戴天决心的最好方式,李自成攻下洛阳后,杀死崇祯帝的叔父福王朱常洵(最贵最近的亲藩),就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
凡农民军所过之处,宗室往往成为泄愤的对象,大量宗人遇害。如大同,“宗姓约计四千余”,“屠戮将尽”;成都陷,蜀王“合家被害”;兰州克,肃王“被执,宗人皆死”。类似记载不绝于书。
但如果说明朝宗室由此“屠戮几尽”,则言过其实。好比李自成对宗室就不是一味滥杀,他俘虏的晋王、秦王等,都未有加害,而是随带在营中。在动乱中遭到残害的,多是中上层宗室(王、将军等),这些人名头大,祖遗家产丰厚,目标又显眼(如矗立在城中通衢、规模宏伟的王府、将军府等),当乱民起、乱兵来时,自然最容易受到攻击。如大同经闯王之乱后,“各王府及有宗禄者,诛锄殆尽”,“所遗者唯穷宗数百余人”。“诛锄殆尽”并非指“有宗禄者”全被杀死,多数人应是弃家逃亡了。当时天下鼎沸,长江以南,到处是避乱的宗室,往南京一路,每天来船,不是流浪的王子(如福王朱由崧、潞王朱常淓等),就是落难的将军。
拥有较高地位和较多财富的宗室,死亡较多。可是明末宗室的主体成员,是广大下层宗人。他们生活条件很差,空守着天潢的名号,却与常人无异,他们不会成为“流贼”的杀戮目标,后来也不成为清廷的剿杀对象。他们大多数人在入清后,成为普通的百姓——也由此解除了“宗室”名号带给他们的束缚。
清兵在崇祯年间三次入关,在畿辅、山东等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武装劫掠,王府往往成为他们重点攻击的目标,大量宗室成员被俘被害。如崇祯十五年(1642),清军攻陷山东兖州府,将所获鲁王朱以沛及乐陵王、阳信王、东原王、安丘王、滋阳王等郡王,还有管理王府事务的宗室等官数千人,“尽皆诛戮”。
清兵入关后,打着为明朝复仇的旗号,对其宗室的政策,也由杀戮改为“收养”。在进入北京的第二天(五月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就传谕兵部,称“朱姓各王归顺者,亦不夺其王爵,仍加恩养”。不久再次重申,“朱氏诸王有来归者,亦当照旧恩养,不加改削”。其目的就是为了诱引朱氏宗王来降。
以上两道敕谕皆指“朱氏诸王”,对一般宗室,则由地方官“量给粮米,以资糊口”,或发到各村落散住,令其自食其力。
顺治三年(1646)二月,负责招抚江西的兵部尚书孙之獬奏:“江西故明宗室数千人,聚居省城,不无可虞”,请敕令镇守将领“驱治”之。多尔衮遂借此事,下令将“其宗室名色概行革除”,禄田、钱粮与民田一体起科,犯法者与小民一体治罪——一纸诏令,就将前明宗室名号连同一切特权,正式废除。实际上是通过“平民化”措施,将人口众多、分布极广的中下层宗室的问题一揽子解决了。
而对“诸王”级别的高层宗室,则突然由“恩养”转为人身消灭。
当年五月,北京忽传出“明诸王私匿印信,谋为不轨”。此案导致鲁王、荆王、衡王世子等十一位王子被诛。上年在杭州降清,被送来北京的潞王朱常淓,也在此时被害。事变后的第二个月,多尔衮传谕兵部,要求各省(主要是北方的山东、河南、山西)查明前明宗室的情况,并委拨官兵将诸王及其眷属护送来京。
随着清军向南用兵,在顺治三年到七年间,对前明宗室展开了残酷的屠杀。如三年,清军入广州,执绍武帝,杀故明藩王十五人于东校场;七年,在惠州诱杀六王,“凡诸王子在襁褓,及宗室女已嫁者,尽杀焉”!
这一时期,清廷已将明朝宗室作为一种隐患(他们多为南方反清势力所拥戴,成为“复明”的旗帜和象征,南明诸帝,原都是流亡的明朝王子,其中就包括那位因“倡议勤王”而被废黜禁锢的唐王朱聿键,他入闽后称帝,是为隆武帝),予以消灭,以故死者颇多。在严酷的环境下,许多朱姓人家被迫改姓逃亡。
明清易代之际,几十万朱氏子孙死亡流移,苦不堪言。
过去三百年,明朝宗室享有极高福利,却无法志高气扬,安享富贵,他们处处受监视,遭到与其高贵身份全不匹配的歧视,委屈难诉,抱负难开,许多人甚至衣食不继,最后一哄而散。朱家子孙的命运,实为一曲备受压抑、不得伸张的悲歌。
本文首发于《中国青年报》9月28日《文化地理》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