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钟祥新闻记者夏律亨综合报道
香秀& amp# 039;3 21 & amp# 039;化工厂爆炸事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事故原因还没有完全查明,但湘水县所在的江苏盐城已经做出了选择。
响水“3·21”化工厂爆炸事故现场
据新华社今天(4月5日)报道,江苏盐城昨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指出,将彻底关闭“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事发地响水县化工园区,并将陈家港镇列入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十镇百村”试点。
此外,会议还研究部署了爆炸事故下一阶段的处置和工作,强调要确保水体不流入灌河、危化品和固废处置不发生二次事故、处置过程不发生人身伤害。
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波及周边16加企业,造成78人死亡,566人是苏杭。
截至4月3日,伤员中仍有187人仍在医院治疗,重症伤员5人,其中危重伤员2人。
武警官兵在转移伤员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迅速成立调查组,组织救援行动,开展善后工作,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中国化工报》报道称,此次爆炸源为存放固体危险废物储存仓库,爆炸物质疑似为苯。
据了解,奔是常用的一种化工合成原料,有易燃、易爆的特点,苯蒸汽与空气在一定范围内刻行程混合型爆炸物。因而,苯的安全生产以及储存是至关重要的。
而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早在2016年,爆炸发生地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已经过期。
在过去的三年间,该公司还曾多次因共计13项安全隐患被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批评,共计罚款101万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3月23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事故表明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过去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爆炸发生16小时后的现场航拍
中青网4月3日报道称,公安机关于事故发生后的3月23日对响水“3·21”爆炸事故立案侦查,已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将加大侦查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此外,针对爆炸对周边水源造成的污染,生态环境部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和控制,3月31日发布通报称,爆炸事故核心区大坑中的废水以及受污染较重的新丰河已经完全受控,河水经过处理已经实现达标排放。
据《法制日报》报道,在爆炸发生后,新丰河闸内苯胺类、氨氮、二氯甲烷和COD一度分别超标98.4倍、90.5倍、19倍和7.9倍,截至4月3日,爆炸区域地下水尚未受本次爆炸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