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宣传周
9月14日-9月20日
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于9月14日至20日在全国统一开展了,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网络安全问题距离你我并不遥远,大家一定要重视网络安全,谨防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小编带着大家走进几起网络犯罪案例,了解网络犯罪、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18年7月,付某上网了解到通过某技术手段可以修改抖音号,变成网上贩卖的抖音靓号。于是,付某上网找到制作该软件的单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并向其购买了该软件。购买该软件后,付某将其安装在电脑上,并购买了百余个微博账号来注册抖音。
付某通过技术手段将注册的抖音号进行修改,再通过下家层层转卖,亦或是下家接受客户“私人定制”,层层上传至付某处炮制抖音靓号后再销售给客户。付某通过破坏抖音系统后台数据的方式修改并获得抖音靓号700余个,并出售给他人,部分抖音靓号经修改后单价高达上万元。
2019年5月,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付某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
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2019年12月以来,黄某某与梁某召集刘某某、柏某某(均另案处理),应客户要求开发非法获取用户通讯录等个人信息的APP。其后,黄某某等人分工协作完成前端开发、搭建后台等工作,共同制作出客户要求的两款手机软件(两款手机软件表面上是普通聊天交友的软件,实际是在用户点击下载后窃取通讯录等个人信息的软件),并将软件及相关的源码售卖给他人。
2020年8月,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某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9年7月,刘某某在网络上以每条0.1元左右的价格向他人购得公民招聘信息五万余条,招聘信息数据内容包括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电话、求职方向等详细信息。其后,刘某某又通过微信、QQ等网络渠道发布销售招聘信息的广告,并以每条0.3至0.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其他人,共出售一万余条简历信息。
2020年3月,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判处刘某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网络安全
宣传周
检察官提醒
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社交平台快速增长,部分网络犯罪行为找到了新的“温床”,但网上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约束,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必会受到严惩。依法规范使用网络,人们才能更好地感受网络的便捷和高效,获得丰富而美好的体验。
同时,公民需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做好自身防范,严格要求自己合理、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杜绝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如遇破坏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爱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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