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某某与妻子离婚后,在抖音视频上发现前妻与现任丈夫向某某感情恩爱,心生嫉妒,遂产生行凶的歹念。9月5日凌晨4点30分左右,谯某某在案发地守候向某某下班,待向某某骑摩托车经过时,突然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刺向死者向某某的胸部后,迅速逃离现场,导致向某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21年9月6日,作案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谯某某(男,48岁,重庆市人)被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抓获归案。#阳江头条##阳江#
对于谯某某的行为法律如何评价呢?
1、谯某某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其采取蹲点等候的方式,同时准备了行凶刀具,最终刺向了向某某胸部。注意,是胸部,人体一个非常重要且可能致命的部位。因此,判断谯某某构成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罪此时应结合犯罪后果来确定。他一刀刺向受害人胸部,可能是想教训他一下,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当想到有可能会导致向某某死亡的结果。因此,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一般不宜再考虑故意伤害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较为妥当。
2、谯某某与前妻已经离婚,在法律上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其前妻与他人的恩爱行为并没有对他造成伤害,对谯某某的杀人行为不构成激愤杀人。被害人与前妻均无过错,他们在都抖音秀恩爱也无可厚非,谯某某的杀人行为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3、《刑法》第232条规定,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既然离婚了,就好合好散,前妻与现任秀恩爱你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才对。如果你确实不舍得,那么当初为何不对她好一些呢?为什么有的人总是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而当后悔时又往往无法再回头呢?对于这个问题,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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