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将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移送深圳法院审理的管辖权判决不服,本月早些时候向福建高原提出了抖音(抖音)的上诉。
根据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月19日福建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理,案号为(2021)闽民辖终26号。2020年12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做出管辖权裁定,认定该案管辖权应按照微信、QQ开发者协议约定,归属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根据此案标的,本案将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
2019年9月17日,抖音相关运营公司对腾讯相关公司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抖音方面认为,腾讯运营的微信和QQ平台,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及QQ空间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为。而其他同类产品,如微视、腾讯视频、快手等,均未遭遇腾讯限制,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抖音要求法院解除限制、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9000万元。
但腾讯方面对此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腾讯方面认为,该案实际上是“抖音”短视频产品使用微信、QQ开放平台时,产生的合同纠纷。因此,该案应在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即深圳市相关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认可了这一看法。裁定中写道:“根据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约定,与腾讯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本案应以开发者协议约定的合同签署地确定管辖”。
抖音方面不认可这一看法。抖音表示,本案是基于腾讯不正当竞争而提起的侵权诉讼,不是双方在履行开发者协议中产生的合同纠纷,不应基于腾讯的开发者协议格式条款选择管辖地。此外,即便案件同时涉及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选择权也在原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刘安邦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般管辖法院都是原告的兵家必争之地,协议签署地、协议履行地、被告所在地都可以是管辖范围,关键看法院如何认定。他以上述案件举例称,如果法院认定案件是不正当竞争,则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范畴,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如果是合同纠纷,那就是按照协议规定,应该属于腾讯公司的所在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白金蕾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