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王派可以说是全才,表面的职业是媒人,“可以做牙齿波浪,可以搂腰,可以收小的,可以说风格,还可以做‘马八六’。”
牙婆就是做人贩子,抱腰据说是给产妇接生,说风情和马泊六都不是好话,《坚瓠集》曰:“俗称撮合者为马伯六,群碎录云,北地马群,每一牡将十余牝而行,愚合计之,每伯用牝马六匹,故称马佰六。“是暗中牵线搭桥,给不安分的男男女女创造机会。果然一刀被武松宰了。
看王婆,总觉得作者就是讨厌她,都开了茶馆,还是不许她“上岸”,就是要让她坏下去,不仅坏,还很自豪地把说风情和马泊六这种话挂在嘴边。也是风气使然,宋朝的茶肆业非常发达,除了正规茶馆,还有人情茶坊、水茶坊,后两种都有些“杂趁(额外业务)”,一个类似现在的酒托,另一个则干脆就是借茶为由头的“娼家”。而宋徽宗时代的酒肆,据《东京梦华录》所言,几乎就和如今台湾人常说的酒家一模一样,每家都是如此。
而王婆这个形象,在《水浒传》成书之前的《大宋宣和遗事》《宋江三十六人赞》,以及《梁山七虎闹铜台》《都孔目风雨还牢末》等元代水浒戏中都是看不到的,可以确定即便是施耐庵从话本中得到的灵感,也不可能早过元末。施耐庵仅仅是为了复原宋徽宗时代的时代风气而塑造了王婆的角色,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怎么把她塑造得比样板戏中的反面典型还要典型?
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偏见。但不是对着王婆去的,而是对着主要从事宗教、中介、医务工作的职业女性去的。关于古代的职业女性,素有三姑六婆之说,三姑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是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王婆本人身兼数职,既是牙婆、媒婆,也是虔婆、稳婆。
在宋以前可看不到这些职业名称,但唐以前的女性所取得的成就是不容忽视的。修史的班昭,开创一代书风的卫夫人,殿上人上官婉儿,薛涛、鱼玄机,以辋川看碟留名的梵志……这样响当当的名字可以数出很多。但他们是以个人闻名,定义不了某种社会类别。这并不是说当时的性别歧视非常严重,恰恰相反,有时候定义才是歧视的开端。
这种系统性的歧视开始于南宋。生活于南宋的袁采(约1140—约1190)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他是出了名的女性同情论者,强调“女子可怜宜加爱”,坚决反对指腹为婚,强调父母为女配婚不必过于看重对方的家世财产,不应鞭挞奴婢,要对年长的女性以礼相待,等等。
但也是他,在自己的家训《袁氏世范》中告诫说:“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灸为名者,皆不可令入人家。”因为这些人是“坏”女人,会败坏家风。看上去很矛盾,其实不然,他的同情女性,其实是带有强烈男权立场的,他主张女性不用操持外事,尽量减少跟外界的接触,但又认为有三种女性尤为可敬,可以称为“贤夫人”,一是丈夫愚蠢懦弱,而妻子可以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而不被别人欺骗的,二是丈夫无才,而能够和孩子一起打理好家庭,不致破家荡产的,三是丈夫早死,而孩子尚且年幼,妻子可以教养好孩子,与同族亲戚和睦共处,最终把日子过好的。
这实际上已经将女性牢牢固定在家庭范畴内,剥离了女性作为个体的生命价值,只承认她作为母亲、妻子的家庭义务和角色定位,如果脱离家庭而走向职业道路,他就根本不把其当好女人看,直接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他的同情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袁采作为一个女性同情论者,女性观尚且如此矛盾和扭曲,士大夫阶层对女性的整体观念如何,是可以想象到的。
这也说明,当时的职业女性的从业范围其实已经被划定清楚了,就是宗教从业者、中介从业者和靠提供医疗服务卫生的女性,当时还没有成规模的女性家庭教师的出现。当时的士大夫阶层,未必接触过这些职业女性群体的全部类别,所以各家论述略有差异,但很显然地表现出对职业女性的敌意、歧视与不信任。
李元弼《作邑自箴》就说:“勿放尼姑出入,收生妇事毕亦然。”明确要求即便是必须延请的接生婆,也不能在自己家中逗留,接生完毕必须立即离开。陈襄《州县提纲》则警告县中缙绅之家的家长们,一定不要把舞姬和能够出入“贸易机织”的“百姓妇女”放入自己家中,理由非常明确,是“教子弟奸淫”,敌意非常明显。如果把时间回调,看看再早一点的名人家训,则不容易看到这种敌意,比如司马光在其《家范》中,就对这些职业女性只字未提。可以说士大夫阶层的这种认识,是12世纪才产生的。
而在袁采之后约一世纪后,“三姑六婆”这种称呼被固定下来。有两种记录可以作为参考,一是元代徐元瑞的《吏学指南》,这是一本官箴,专门指点官场做事的惯例、经验的,在其中提到地方官刚到一地,想要了解一地的“奸细盗贼”诸事,茶房、酒肆、妓馆、食店、柜房、马牙、解库、银铺、旅店要问到,一些人也必须要问到,其中就包括“三姑六婆”。从中可以看出,在徐元瑞看来,三姑六婆这样的职业女性,从事的就是不道德、甚至是不法的营生。
二是学者陶宗仪的《辍耕录》,是这么说的:“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也;六婆者: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也,盖与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于此,而不致奸盗者,几希矣。若能谨而远之,如避蛇蝎,庶乎净宅之法。”陶宗仪将三姑六婆与三刑六害并列,所谓三刑六害,都是易学上的几种显露凶气的局面,等于说三姑六婆和三刑六害一样,沾染上必然有所贬损,不可能全身而退。他还说这些人中没有涉足奸盗之事的几乎没有。
从此开始,这些女性就算是被钉上了耻辱柱,再也无法翻身,小说里常常看到他们的负面描写。李汝珍在他的小说《镜花缘》中写道:“吾闻贵地有三姑六婆,一经招引入门,妇女无知,往往为其所害,或哄骗银钱,或拐带衣物。”从《水浒传》到《镜花缘》,这其中的两三百年时间里,以王婆为代表的三姑六婆群体,在各式文学作品中被轮番吊打,他们虽然是社会边缘人物,但在文学的世界里却往往占据了叙述的中心,成为社会漠视、敌视、蔑视的群体代表,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是时代风貌的变化。宋以来,女性的生活空间囿于内室,与社会的接触受到极大限制,而同为女性,却沾染了较多社会风气的三姑六婆等职业女性,就构成了他们接触社会的主要媒介,而且往往是非接触不可,这对于男性文人群体来说,既是于理不合,也是于情不合,无法接受的,违背了他们性别隔离、内外隔离的基本伦理观,但对此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宣布自己家里至少是不欢迎这些人的。据梁其姿等妇女史和医学史研究者的观察,对职业女性的敌意首先就是从宗教妇女和产婆开始的,他们是每个女性都需要接触的,可以出入内闱的职业女性。这些女性也常常被视为公共风险,从徐元瑞的论述中可以知道,这些职业女性是不安定因素,而被严加管束,因为他们可以往来出入“官府、衙院、宅司。”
其次是男性群体的不安全感在对职业女性的敌视中得到了加强。中国传统史观的厌女症就从来没有得到过治愈,末喜、妲己和褒姒导致了夏商周三代灭亡的红颜祸水论调,代代重唱。随着宋以来人数急剧膨胀的男性知识分子群体来说,不能治国只能齐家的大多数人,对祸水的敌视简直是刻在了骨子里,他们对家庭秩序的理解决定了他们对职业女性的态度,何况这种态度是有理学作支撑的。他们的厌女症在宋以后,更多地表现为害怕和恐惧,表现为对自己男性魅力的不自信,当然他们也确实没啥魅力,李渔、袁枚倒是挺有魅力,可也都不是典型文人。
最后,小说中的三姑六婆之所以被符号化成了这副尊容,也和谁看小说分不开。在从杂剧到话本再到小说,再从小说到戏剧到俗讲、宝卷的文艺传播过程中,虽然有少数读者是精英知识分子,但大多数的受众是普通观众,而抹黑三姑六婆符合他们的集体文化需求。精英知识分子自不必说,普通观众——无论男女,都不会高兴看到隔壁的王寡妇在丈夫死后,拉扯大了三个孩子,还都中了进士,她本人被封了诰命夫人,邻县的李张氏,拖着无才无业的丈夫,一边拉扯孩子,一边自学家政管理、会计学、物流学、管理学,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成了远近闻名的万贯户。没人爱看这个,他们想看社会秘闻,想看好人受坏人的害倒了霉,喜欢看不检点的妇女引诱男人,也喜欢看傻呆呆的男人被女人折腾得一愣一愣,他们想看接触不到,带点危险,又符合他们的社会想象力的东西,那些远非社会主流的群体和事件,就这样一一变成了文学世界的主流。《红楼梦》里贾母发表了一番才子佳人不可信的宏论,看看附和她的都是谁吧。恐怕王熙凤听了当时点头,回身还是要腹诽的,老东西又放屁,人民群众喜欢的,你不喜欢,你算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