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9年高考共分为730分。文化课考试各科目的分数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考试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思想品德75分)。体育考试分数是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为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数为10分。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作为闭卷考试。文科综合的“历史”是闭卷考试,“思想品德”是开卷考试。《思想品德》开试卷时,考生只能携带普通中学思想品德教科书。外语听力考试通过播放录音的方法进行。广播开始时间统一为6月22日上午8点30分,录音只播放一次。应省教育厅的要求,2019年将继续开展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定向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根据地方条件,每年增加民办优质高校,以指标纳入上学分配范围,民办优质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比例逐年增加。
7月8日公布了期中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我的太原”确认本人的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果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天(7月10日前)向内乡县(市、区)招生中心(招生)或毕业学校提出评审申请,由市招生中心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县(市、区)招生中心(
关键词:所有填志愿书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可在网上自愿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分别填写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
填写志愿时间
网上志愿者模拟练习:6月23日8时至18时,市招生中心将在“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组织考生进行模拟练习,填写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志愿书。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等学校不进行模拟练习。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服务具体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6月30日18时。
7月21日8时至7月22日18时、7月28日8时至7月29日18时、8月11日8时至8月12日18时
填写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等学校志愿服务时间,时间为7月18日8时至7月21日18时。8月10日8: 00至8月11日18: 00、9月10日8: 00至9月11日18: 00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的空缺数,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太原市教育局”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网”注册。
志愿服务申请程序
考生和家长在填写入学申请书时,应仔细调查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符合入学资格的学校名称、学校代码、办学性质和等级、学校地址、联系电话、招生人数、收费标准、住宿情况、招生专业和资助政策等。考生结合本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确定学校代码并填写,同一学校招生计划的种类不同,学校代码也不同,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要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限制、身体条件、男女比例等几个特殊要求,避免填写无效志愿书。
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申请书。考生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导航栏上的“报考招生”,输入“2019年高考考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点击左上角的“考生登录”,进入“山西省太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报名信息系统”进行自愿申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报名也可以报名参加“陕西招生考试网”。
填写志愿要求
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时间在线填写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书。志愿者期间可以自己登录查看和修改志愿者,志愿者时间结束后不能更改,以考生网报志愿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要记住,不要让别人篡改信息,以免自己的登录密码泄露到外部。
填写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第十八中学(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申请书,本校外语考试科目应为非英语专业考生。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必须是通过该学校、该专业考试的考生。
普通高中定向生志愿必须是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告时必须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填写。
性工作者和移徙子女的报考范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在我市6个城市就业和居住的省务院跟随子女迁移,在我市中学学校学习满3年,具有我市中学学校正式学籍,在报考入学志愿时,与我市6个城市居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在我市三县一市就业和居住的省务院跟随子女迁移,在我市中学学校学习满三年,具有我市中学学校的正式学籍,在报名入学申请书时,将与我市三县一市常住户口人口子女同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申请条件,但就读我市中学不到3年的省务院申请子女中小学生、省务院、省务院、前中学毕业生,或具有我市中学学籍的外地户籍、非省务院、非省务院、考生、报考入学申请书时,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一中
2019年高中入学考试
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原则
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网上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定向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本校小语种志愿,可在本校统招生分数线降低50分内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已达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外国语凤凰双语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同心外国语中学校。太原市进山中学校航天实验班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
●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网上第一次补录时间:7月23日至7月24日;第二次补录时间:7月30日至7月31日;第三次补录时间:8月13日至8月14日。
高职、中专第一次录取时间:7月23日至7月26日;高职、中专第二次录取时间:8月13日至8月16日;高职、中专第三次录取时间:9月13日至9月16日;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网上投档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自主招生时间:8月1日至8月30日。
●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第二阶段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小语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考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补报志愿参加录取,未补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即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3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