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3日消息(闽南网记者曾小珍)5月2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21年泉州市中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6月12日上午8时至18日下午6时,考生在泉州市高考中招募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填写在线志愿书。考生通过手机接收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或学校不得擅自替代考生,考生可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进行志愿服务。
外县(市、区)是户籍所在地(颍城区、丰泽区、乐江区、泉州开发区)
非泉州户籍的城务院跟着子女移动。确定为泉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注册入学中进行招生,在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相同。
合格时间
1.泉州市中心普通高中入学时间:7月18日左右。
2.各普通高中的招生入学工作将在8月5日之前完成。
招生计划
泉州市中心地方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
泉州市中心城区二级、三级达标高中入学计划
泉州市中心民营高中入学计划
定生名额分配
泉州五中正生指标将按照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给颍城区、丰泽区、乐江区、泉州开发区、大商投资区的所有中学(包括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一中、衢州梨园中学、衢州七中、衢州城东中学、衢州九中、衢州十一中的丁香生指标将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给颍城区、丰泽区、洛江区、衢州开发区的所有中学(包括完全中学中学中学中学中)
填写正真招生志愿书的对象是在有学籍的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的应届中学毕业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2024届中学毕业生填写定向招生申请书的对象必须在学籍所在的学校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河东)。各中学学校(包括完全中学初、中部)对学生是否有资格报考定向生,应按照规定逐一审查,统一填写《2021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并经班主任、延期、学生院、校长签字,在班级内、学校内进行不超过5天的公示,提交学校主管教育厅登记。
精生名额分配如下
自主招生: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各公民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校中〔2021〕1号)的要求,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根据需要认真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包括学校特色,产生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人员;登记条件和登记办法;招生方法和入学程序等)。经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各环节、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的各部分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监督。
自主招生将在期中考试后进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将在期中考试结束后10天内完成,并被分配进入选拔典型。在自主招生普通高中注册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在6月12-18日填写提前批申请书,只能报考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提前与考生签订非法合同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泉州市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稿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中入学顺序、方法和时间
入学顺序
普通高中入学顺序将按照考生报名表上记载的安置顺序分批招聘,上一批合格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批。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入学。
2.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入学。
3.泉州市中心7个省一级达标高中入学。根据系统,
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4.省二级达标高中录取。
5.省三级达标高中录取。
6.面向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录取。
7.征求志愿批次录取
录取顺序
1.录取规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考生在招生录取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2)志愿优先。按顺序志愿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
(3)择优录取。符合相应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以其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顺序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统招生录取
各批次录取要求:普高各批次录取时,考生须未被前面批次录取,且投档分要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除此之外,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考生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C及以上等级(简称9C及以上)、体育与健康成绩达到24分以上(含24分)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报考省二级、三级、未达标高中,考生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D及以上等级(简称9D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
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入围工作线(简称工作线)划定:将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该批次计划总数1:1.2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
投档办法:入围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该校其他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
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二、三级达标高中统招入围工作线划定及投档方法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
征求志愿批不再划定入围工作线,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批次、“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批次入围工作线划定、投档办法按泉教中〔2021〕1号规定执行。
3.定向生录取
(1)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入围工作线而未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对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直至完成计划,降分数的幅度控制在该校统招线50分(含50分)以内。
(2)在降分数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还有剩余名额,则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考生的定向生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4)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