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水标准(纯净水检测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水的指标要求、仪器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贮存、包装、运输、标识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瓶(桶)装饮用纯净水。
水质标准感官指标
项目要求色度/度≤10,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混浊度/NTU≤3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检出理化指标
项目要求亚硝酸盐(NO2-)(mg/L)≤0.005耗氧量(O2)(mg/L)≤0铅(Pb)(mg/L)≤0.01总砷(As)(mg/L)≤0.05铜(Cu)(mg/L)≤0镉(Cd)(mg/L)≤0.01余氯/(mg/L)≤0.05挥发性酚(以苯酚计)/(mg/L)≤0.002三氯甲烷/(mg/L)≤0.02总a放射性/(Bq/L)≤0.1总b放射性/(Bq/L)≤1微生物指标
项目要求菌落总数/(cfu/mL)≤50大肠菌群/(MPN/100mL)≤3霉菌/(cfu/mL)≤10酵母/(cfu/mL)≤1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不得检出水质检验
感官指标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理化指标
亚硝酸盐、耗氧量、铅、总砷、铜、挥发性酚和镉;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三氯甲烷、总a放射性和总B放射性;按GB/T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微生物指标
按GB/T47821规定的方法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