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公是官德的第一要义。这是政治立场、政治标准。一个政治家总是以他为公的程度,以他对社会付出的多少来换取人民的支持度,换取社会的承认度。公与私,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是最影响人格与人品的大题目。历史上向来就以怎样对待公与私而分成贪官、清官。一个普通人的私心顶多是引起人际关系的紧张和自己的孤立,一个有权的人有了私心,就会利用权力把公利和他人之利变为一己之利。小者影响领导威信、影响局部工作,大者误国误民,直至叛党叛国。因此,岳飞有一声长叹:只要武官不怕死,文官不贪财,国家就有希望。
在此基础上,如果进一步思考,则“公”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再进一步考虑,一心为公又到底是为了谁呢?
现代政治学认为,“公”是从民众那里来的,“公”是民众的代表。“公”稍为抽象,而“民”则是具体的、实在的。所以,在日常的行为实践中,官员的一心为公,又常常实际表现为“一心为民”。
不仅如此,“官”和“民”还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对官员而言,“民”还有更特殊的含义,一心为民也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正因为“民”对于“官”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在我国历史上,对“民”以及官民关系的认识一直就是为政者和思想家们所关注和阐述的重要内容。早在《尚书》中,就有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管子》中记载,战国时,齐桓公曾问管子何谓其本,管子回答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夫霸王之所使也,以民为本。”在《吕氏春秋》中,有“宗庙之本在于民”的说法。在孟子的思想中,也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宏论,并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曾提出:“国以人为本。”
以上的各种观点,其出发点或有不同,但不管是为了更好地“使民”、“治民”,还是维护国家稳定,都说明“民”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这些论述中,得到不同时期沿承和认同的基本观点为:“以民为本。”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公开申明:“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他们甚至把历史唯物主义概括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接受“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的唯物史观。我们还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还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胡锦涛同志曾强调:“对领导干部来说……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所以,官德的又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一心为民。
(作者:梁衡;选自《新湘评论》2012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