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像很多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自己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还要为其包庇隐瞒。而很多人觉得这反而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在传统的道德里,父子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的关系,服从乃是第一等的孝义。
所以,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都是因人而异。这也正是我们基层的乡土中国或者说传统文化的痛点所在:人治大于法治。
3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突出的表现在中国传统的婚姻模式里,那就是门当户对。
正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言:“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
中国的家庭,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之间只是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
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也就是说,在现代社会中,夫妇是家庭的主轴。但在传统的社会中,家庭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讲求的是纵向的延续,而不是横向的合作。他们都是因为家庭事业的需要而处于被支配地位,必须接受这个事业体中的纪律的约束,为事业发展的效率服务。但恰恰是这一点,扼杀了私情的存在,扼杀的爱的需求。
费孝通因此在文中写到:“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工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工做完了,男人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
由此它导致的一个问题就是夫妇之间情感的淡漠和疏离。
和西方家庭中夫妇关系是主轴,他们一结婚就组成了一个风雨共担的小团体不同的是,中国人的家庭则承担了太多功能,要同时解决经济(钱)、事业(工作)、宗教信仰(相信谁)、社会福利机构(子嗣的抚养)等所有需求,所以,父母天经地义的掺和儿女的婚事,儿女天经地义的要求父母给钱买房。
这就决定了中国传统家庭中的父母可以对子女的婚姻选择一票否决的权利,因为这不是选择你喜欢谁的问题,这是选择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合伙人来加入这个利益共同体的问题。
一如亦舒那句犀利刻骨的话说的:“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往往是另一些人。”
结婚生子对中国人来说是一份事业。这如同我们从一生下来就必须读书工作,成家立业,赚钱买房一样。只有这一切都完成了,你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可这些事其实都不需要投入感情的。
传统中的中国人,长期以来其实一直都活在一个壳子里无法脱身。我们从一出生的那一刻起,一切都被规定好了,只要你按照父辈为你规划的模式去活,就可以顺利安全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但这恰恰是最悲哀的人生,因为它忽略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情感需求,是一种卑劣的操纵。但很多人却根本找不到是谁在操纵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