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面试满分为70分,答辩满分为3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讲、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我校与体检及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 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2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官方门户网站及相关高校官网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零七六零-89911006。联系人:冯老师。
监督投诉:零七六零-89911011。
学校网站: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