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能补报志愿和修改志愿,也不能放弃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绑定正确的手机号码,妥善保管好密码。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未按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和有关规定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和要求操作,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保存志愿数据,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21年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和《2021年湖南高考指南·高校招生计划》以及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ID:hunan-zhaokao)上查询填报志愿的相关信息。
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单位
各批次志愿填报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军事院校志愿”栏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军事院校计划在“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非军事其他院校计划在“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同一次填报时,军事院校和非军事院校不能兼报。“军事院校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设“特殊类型志愿”栏和“普通志愿”栏,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栏中填报。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栏中填报。“特殊类型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体育类本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设“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在“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中填报,其他计划在“其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同一次填报时,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和其他除定向培养士官计划之外的计划不能兼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没有录满的院校,在相应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计划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和第一次填报的相同。对于其中有体检、政治考核、面试等要求的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士官、公安类、乘务类等招生计划,第一次填报志愿体检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类别或相关院校的征集志愿。对于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在民航招飞系统中有“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方可填报民航招飞院校的征集志愿。
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值得考生关注的是,平行志愿投档时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原来可以在院校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2021年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出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省内高职院校招录不满的专业可降分录取
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院校专业组,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类情形可加分
《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以上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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