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第五章 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选拔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等,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
(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类别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首次划定的山东省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类填报。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9年5月18日上午8:30至5月19日下午17: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5月24日截止(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6月2日前;
4。学校考核:6月16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
5。结果查询:6月24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3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30)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邮箱地址:zsb@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