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类情况认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或者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艺术四大类专业不能兼报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和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考生须选择其中至少一类报考。美术、音乐、编导制作、书法类之间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艺术类招生文件为准。
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双学籍考生需二选一
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招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
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完成时间不满三年(截至2022年6月底)的人员,不认定为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
这些考生需资格条件申报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直接使用身份证中的信息,不需申报)、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资格条件申报开始与截止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报。
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这些资料
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考生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考生民族成分须与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有关认定证明。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另外,残疾人考生资格条件申报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应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未经体检高校可不予录取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院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费用标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