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填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2.录取说明
(1)高校专项计划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2.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室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
招生网址:
E - mail:hfutzb@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
二○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