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在一二年级修学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和数学类核心课程,从三年级选择专业方向并分专业方向学习。
(3)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在一年级实行新闻传播学科通才培养,从二年级开始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分为新闻学和网络与新媒体两个本科专业培养。
7.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01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8.学校自主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9.学校在管理学院设立“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 、在经济学院设立“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和国内外著名教育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10.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校园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五、收费与奖助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减、免”为主的奖助体系,确保不让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1.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E-mail:ouczsb@ouc.edu.cn
2. 监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 E-mail: 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
1.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按照“学业警示”制度和“延长学习年限”制度,学校平均每学年向学生发出学业警示通知书约1000份,平均每学年批准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约200份。平均每届本科生四年毕业率约为90%,最终毕业率约为95%。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