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记者陈鹏、通讯员华涛)对学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是国家全力实施的公益事业。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附近入学是应享有的权利。在随州市高新区,一千多名适龄学龄儿童面临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
由省监察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主持的正常化电视文政专栏《党风政风前哨》是昨晚曝光的问题。
李先生家住在随州市高新区熊家小区。他的孩子九月上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他所在社区的孩子们进入新建的胜利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是家长们不久前发现胜利小学是私立学校,半年学费5000韩元,周围没有一所公立学校。附近1000多名儿童除了这所私立学校外,没有其他选择。
熊小区周围原来有5所公立小学,过去几年因项目开发全部拆除。新建的胜利小学是2017年州市政府十大民生实情之一。周围两个村子、9个小区的适龄学生都被归类为该校的招生范围,9月1日开学时该校将开始运作。
记者来到胜利小学时,李校长说学校的属性是反共反社。可以去学校,但一学期要交5000韩元左右的费用。 (自私自利,自私自利)在熊村,有关官员说胜利小学还不是建的公立小学,而是沿着州市建设公司建设的项目。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2016年,苏州市为城东公共租赁设施胜利学校争取了2000万韩元的国家补助资金,但建校实际上不得不投入5800万韩元左右向民营教育集团租赁教师。
学校出租。熊小区周围的1000多名适龄儿童去哪里接受义务教育?记者来到高新区主管教育的社会事业发展局。韩名局长最近表示,根据入学的原则,学生必须去胜利小学,胜利小学的办学方式是民事辅助,学生必须学会获得一定程度的政府补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改制学校的意见》条例》规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省停止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民事援助”、“公民援助”等形式的学校体制改革试验。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度规定,民办学校组织者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胜利小学的运营方式显然违反了这些规定。
记者到随州市教育厅表示,虽然知道“民事援助”、“公民援助”已经被禁止,但教育部门也无法控制建筑公司隶属市政府,租用学校后学校的性质是如何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