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杭州市教育局将于《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在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公别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西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相关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杭州市中学毕业入学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7日体育考试取消。今年中学毕业入学考试满分分数从600分调整为570分。
杭州市教育局将陆续制定并公布市内各种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具体请参阅杭州市教育网文件公告及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杭州教育公告》等平台。市教育局将继续把市中心入学考试招收的相关信息编制为《报考指南》,并于5月中旬免费发给所有考生。
具体通知如下——
招生大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市内各种高中。
(一)城镇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浙江省内费杭州市户籍的市中心中学必须是以前的毕业生。
(三)香港、澳门、台湾国籍、外国国籍的城市中学、往届毕业生;
(四)初一开学在市中心中学学校学习,具有市中心中学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学籍,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包括租房),按照国家规定近三年至少参加社会保险一年的外籍毕业生,以及符合市内当年报考条件的外籍外籍毕业生。
(五)市委市《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 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省委人才认可的杭州下属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拥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于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杭州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各种高中在册学生不能报考。
招生计划
市内初中毕业生都可以上高中分段学校,根据各种优质高中招生比例在90%以上的要求,可以制定市内各种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招生计划见单独发放的《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
综合素质评价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见《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2) 1号)
招生考试
(一)中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将在中学学校进行,于2020年5月底完成。
(二)中学毕业入学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相关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江教务考试(2020) 7日)精神,文化课考试将于2020年6月26日、27日进行,体育考试将被取消。
(三)初中毕业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数、评分方式如下。
注:在上表中,考试科目“社会”是“道德和法治历史与社会”的简称,有0.5分的分数为1分。
(4)中学毕业升学考试的命题和评价工作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进行。命题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加强试题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和从实际情况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试卷难度在0.75左右。中学毕业升学考试的考试工作及招生的技术保障工作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5)市中心中学毕业生的实验操作考试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成绩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招生录取
(一)各类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多项招生录取机制,结合初中毕业入学考试结果和综合质量评价。
(二)各种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将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
1、提前自主注册。
初中毕业入学考试前,部分学校可以按照规定提前自主招生。提前自主招生的类别如下。
(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水的分校提前招收保送生。
(2)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
2、集中统一招生。
中学毕业入学考试后进行的招生是集中统一招生。中央统一招生分中职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考试招生安排(以下简称“中本一体试点安排”)、全电安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进行五批。
01、中本试点部署登记
据浙江省教育厅介绍,培养有关中职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的档案精神,建立全市统一的中本一体档案招生录取平台,统筹招生管理,统筹中考后其他各批次。
次招生录取前完成录取。02、提前批招生
提前批招生共有三个类别,包括特长生(体育、艺术、科技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列入提前批招生的特色班。提前批招生共设一个志愿,考生在三个类别中选择其中的一类一校报考,不得兼报。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提前批招生先由招生学校进行术科(专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参加相关学校提前批招生术科(专业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即视作已完成该提前批志愿的填报。
招生学校根据提前批招生的不同类别,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含)为基本要求,按照学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术科(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按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进行录取的原则,分别制定特长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招生类别、数量、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经我局审核公布后实施。
03、第一、第二批招生
提前批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的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含面向市区招生的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省重点普通高中)及其领办分校的招生为第一批招生,其他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的招生为第二批招生。
第一、第二批招生录取,采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一次性填报上述两批次升学志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第一批招生设5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考生在考前最多可分别填报5个和6个具有平行关系的学校(专业)志愿,考后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按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
列入第一批招生的部分学校特色班招生,采用先术科测试,合格考生填报相应特色班志愿(与第一、第二批志愿同时填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按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纳入相应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录取。
中专的招生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单独进行。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发。
04、第三批招生
各类高中招生市场的招生为第三批招生,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上述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分别另行制定。
(三)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入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6项全部合格(P等)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升入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6项全部合格(P等)及以上;其他学校与专业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4项合格(P等)及以上。
“个别生”:“个别生”指符合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和非杭州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生。
在各类高中招生录取中,“个别生”中的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要求参照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标准执行,往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是升入各类高中的前置条件。
其他事项
(一)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二)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及宣传行为,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教基〔2019〕3号)规定,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从2021年(即2018级初一学生)开始提高到60%;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的分配名额将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即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不高于50%的比例计入应届毕业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