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门长沙6月17日消息,据长沙教育消息,明天就要通过考试了,总编辑再复习一下考试前的注意事项,祝孩子们考试顺利~快一起来看!
时间
考试时间表
温馨提示: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实行闭卷考试。
考生必须在各科目考试前30分钟预备铃响后(初二地理在考试前20分钟),通过学生手册和准考证进行安检,才能参加考试。
考试铃一响,考生就准备答题,迟到30分钟,考生就不能进入考场(英语科目9点停止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结束前15分钟)才能交试卷离开考场。
学生们一定要注意时间,做好安排,不要迟到!
天气
考试期间的天气情况
考试这几天有阵雨或阵雨。
考生出门要注意安全。
随身携带雨衣,
做好防备措施。
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穿着校服、校徽、手表、饰品等参加考试。
2、学生手册及考生参考。
提示:如果真的忘了带,同学们也不用太着急。考点、监考老师和老师们会想办法的。先安心参加考试,不要因此影响考试心情。
3.初三的文科综合(包括道德和法治、历史)和初二的地理可以携带试卷,但不能传递或交换资料。
4.考试时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例如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垫板、指南针、三角板、竖线等。任何资料都不能随身携带(开卷考试科目除外)、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修改额。
5.不能携带的物品统一保管在规定的“小物品放置处”。
6.考试结束后,请把试卷、答卷和稿纸留在考场。千万别拿出来!不能呆在警戒线内或说话。
答案提示
1.各科目试卷分为试卷和卷子两部分,选择题和选择题答案都要回答专用答题卡,试卷和稿纸上的回答内容无效。
2.选择题部分根据题目编号用2B铅笔涂在答题卡盒内,修改时用绘图橡皮擦轻轻擦拭,不留痕迹。选择题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回答。
3.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晰,字距和行距要适中。
4.要严格按照答案要求。在答题卡上相应问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写答案,在问题号规定区域内写,不能超过黑色边框,超过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
5.如果需要修改答案,请用签字笔画下笔记内容,然后在上面或下面直接写下新答案。修改部分文章时,和正文一样,不能超过问答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后的答案无效。
6.禁止使用修正液、更换胶带纸、用透明胶带纸粘贴想要修改的内容。
7.作图问题可以先用铅笔画。确认后,可以用0.5毫米黑色墨水用签字笔清楚地画出来。
交通
期中考试期间,公安交通部为考生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并及时向遇到困难的考生提供了帮助。
另外,考生最好对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到达路线,估计道路所需的时间,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旅行方式。例如骑自行车、走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乘坐私家车等。
1.骑自行车或走路
考虑到交通堵塞因素,考点离家不远的考生可以骑自行车,以便自己控制时间。但是要注意安全,遇到大雨等特殊天气时不能乘坐。考点离家近的考生也可以选择步行,因此不必担心交通堵塞等问题。
(注:未满12岁的学生不能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电动轮椅。未满18岁且未获得相应执照的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或小型汽车。)。
2.使用公共交通
考生乘坐公共交通旅行时要尽量提前。坐公共汽车的时候,考生要管理好随身物品。交通堵塞等情况下,可以及时改变交通方式,包括在附近找到公共自行车自行车。一般来说,使用公共交通的考生特别提醒要做好传染病预防措施。
3.坐私家车
如果家长开车送考生,旅行前要设计好路线,计算途中所需的时间。另外,为了在考试当天途中发生交通堵塞等意外情况时能够绕道而行,最好设计替代行驶路径。
考试期间多雨的天气
会导致交通拥挤等
家长们应该提前计划旅行
给家长的提示
考试在即,很多孩子难免会出现“考试前焦虑”的症状。作为家长,请给予孩子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不要制定期望值很高的目标,尤其是对孩子。考试全部结束之前,不要和孩子讨论试题的难度和对错,也不要给孩子施加太大压力。
高考期间,为了不影响考生的情绪,不影响孩子的正常发挥,创造一种舒适和睦的家庭氛围。
考试违规的处理方法
考生违反规定
处理规定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违纪处理,该科考试成绩扣20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开考铃响前答题或者终考铃响后继续答题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或交头接耳的;
(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室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传、接物品的;
(6)未到规定的交卷时点提前交卷的;
(7)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室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作弊处理,该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开卷考试科目规定可携带的纸质资料除外)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的;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4)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6)在考场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的;
(7)销毁试题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8)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在答题卡卷面规定以外的位置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卷面上标记信息的。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1)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题卷、答题卡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5)经核实认定为考试作弊造成答案雷同的;
(6)扰乱考试秩序,违纪作弊后拒不认错的;
(7)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行为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4、代考处理:
请人代考者,取消当年中考(含补考)资格,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在校学生代替他人参加中考,属毕业班学生的,停发毕业证一年;肄业班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在思想品德鉴定中予以明确记载。
违纪舞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纪舞弊情节应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予以记载,并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报考点正、副主考集体研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2名以上的考务人员(监考员)及考点主考共同签名,由县市区中考办作出处理决定,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在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发现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违纪作弊行为的,由市教育考试院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3、在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中招办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4、本章凡未涉及到的有关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再次提醒:
请考生、家长注意考试时间
祝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