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考试将于6月25-27日举行。28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了《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细则,今年中招仍然在网上实施两次志愿者的方式。新设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和临高中学为省一级学校,首次入学。期中考试成绩7月16日公布。
填志愿
网络报纸志愿服务
进行两次
考生自愿进行网上申报,进行两次。第一次考试后填写评价分数,考生可以报告选拔前的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入学学校,每批只能报告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别招生班除外)。第一次学校A团合格后,未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第一次志愿。
第二次实施股权报,第二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报告第三次录取的学校,该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同时报告6所第三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和高中5年一贯制招生计划、初高中“32”连读和初高中“32”分班培养示范班的6所学校专业支持。
申请时间
第一次
(包括预先安排、第一批、第二批)
6月28日至7月6日
12: 00
第一节B修改志愿时间。
7月25日-26日
16: 00
第二次
(包括第三批)
8月3日-5日
16: 00
合格部署
新增两所省一级学校
祭典安排
琼台师范学院孔乡镇幼儿园定向无培生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殊招生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的公立高中学校实验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一所学校志愿(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生班实行并行报名招生,可以同时报两所学校)。
第一批
“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生计划。考生在这次安排中只能选一所学校。这一安排分为a段、b段两段入学。A团入学后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B团入学前修改本批次志愿者。以b段入学时修改的志愿为基准,未修改的考生原来申报的志愿继续有效。
第二批
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海南省农垦街高级中学、申请批准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非公费生计计划。各考生在本次安排中只能选一所学校。
第三批
普通公立普通高中、私营普通高中(其余计划);有5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中、初高中“32”连读及初高中“32”分班培养示范班。本批次采用并行志愿入学方式。
26所省一级学校
海南中学
海南省国兴中学
海南省填海实验中学
海南省垦区中学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海南华侨中学
海口市第一中学
海口市琼山中学
海口实验中学
海口市第四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
三亚第一中学
海南中学三亚学校
南开大学附属中学丹东市第一中学
丹东市八一中学
泸州市阳原中学。
文昌中学
文昌市华侨中学
琼海嘉吉中学
万宁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
清迈中学
临高中学
洛东中学
杨浦中学
招生录取
7所学校以全省为对象招生
经“省一级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仅招收全省的普通高中实验班、各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不含特长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入学时对考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普通高校入学时,根据中间招生总分,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投入达到各考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的考生。
投稿总分相同的考生的排序规则如下:
(1)比较语言、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9科的原始总分。
(2)比较整体质量评价的整体水平。
(3)比较短期考试成绩等级。比较的科目顺序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和法治、历史、生物学和地理。
(4)如果不能区分前面的3段,则以“三教生”、“香港、澳门、台湾”为准。
(5)如果上述程序仍然无法区分,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数据自主择优录取。
霍尔直属中学、相关高校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计划)、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实验班、中外合作普通高中国际班、国际课程班、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面临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除公费生外,民办普通高中的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查地招生,如审查地学生不足,经省中招生批准后,才能跨地区招生。
已被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约翰大师范学院公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训班录取的考生不会退出(招生引起的特殊情况除外)。
招募方法
海中少数民族特招生班
招募50人
>1.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省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投档总分,统一出档,录取学校在网上按计划录取考生,录满为止,省中招办在网上审批。下达市县(单位)的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由省中招办负责调剂。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各类考生(不含特长生)的录取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省国兴中学100名。
海南省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招生的计划(特招班计划除外),60%用于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和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和专业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子女。
海南中学和海南省国兴中学继续设立“宏志班”,招录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面向本市县(单位)招生的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学校,由市县(单位)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投档总分,统一使用省中招系统负责出档给学校,择优录取,并报省中招办备案。
今年市县“省一级学校”及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
2.省、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的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招生学校按1:1.2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3.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五年一贯制招生设立该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实行大专学历教育,学制五年。
4.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招生,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另行确定)
5.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今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批次按如下安排:公费生计划列入第一批次录取,其他计划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若公费生计划在第一批次未录取完成,则在第二批次所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黄婷
编辑:陈俏枫
值班主任:叶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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