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7日举行。5月28日,海南省考试局印发了实施细则,部署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校招工作。与去年相比,今年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和临高中学两所首次进入省一级学校。
由于实施细则明确,2021年考生自愿进行网上申报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次考试后填写评价分数,考生可以报告选拔前的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入学学校,每批只能报告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别招生班除外)。第一次学校A团合格后,未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第一次志愿。
第二次实施股权报,安排在第二次合格后进行,考生可以向第三次合格的学校报告。这一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服务。考生可以同时报告第三次合格的6所普通高中、高中5年一贯制招生计划、初高中“32”连读及初高中“32”分班培养示范班的6所学校专业志愿服务。
其中第一批(包括预先部署、第一批、第二批)于6月28日至7月6日12时填写了志愿书。第一次B团修订志愿时间是7月25日至26日16点。第二次(包括第三次部署)支援期限为8月3日至5日16点。
根据实施细则,2021年高中招生志愿者从选拔、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安排了四批。
前朝包括琼大师范学院孔乡镇幼儿园丁香无培生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生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的公立高中学校实验班。
第一批包括“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生计划”。本批次分为两段入学,A段入学“省一级学校”统招计划中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的收入计划部分及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B段入学“省一级学校”总计划5%的预约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决公费生。各考生在本次安排中只能选一所学校。
第二批包括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海南省农垦街高级中学、申请批准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非公费学生计划。各考生在本次安排中只能选一所学校。
第三批包括普通公立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其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中、初高中“32”连读和初高中“32”分团训练示范班。这一安排采用平行志愿入学方式,各考生可同时报告第三次合格的6所普通高中和高中5年一贯制招生计划、初高中“32”连读和初高中“32”分班培养示范班的6所学校专业志愿填报。
具体细则可以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看。
资料来源:海南每日客户端
记者:陈蔚林特约记者:高春燕
资料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