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
处理好十二项尽职调查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新冠疫情发生后,全省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呼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为政治、大局、小家、大家、义利、突击战、生动地诠释了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减轻了忧虑,抵制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成立利益保护组。各级卫生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成立一线人员关心管理小组,详细了解一线人员和家属的需要和困难,为各家庭提供口罩、消毒液等保护用品,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所在部门要对一线人员编制文件,详细记录人员派遣、工作成果等。
第二,开展员工关怀行动。工会将定期向一线人士家庭发放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直到疫情防控任务结束为止。对于一线配偶,相关机构可以通过远程办公、弹性工作制、合理的分配休假等方式,适当关注照顾老人、孩子等。依靠工会12351员工热线、微信公众号、“JERULOD KOLEY”应用程序、现场服务、资源支持等为有需要的一线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能力。
第三,建立家庭医疗绿色通道。安排一线人员的直系亲属看病,各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就医,安排专人协助。需要住院护理的那个机构应该通过志愿者、爱心支援等来照顾。(在我看来,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记者、医生、医生、医生、医生、医生、医生、医生、医生、医生)。
第四,加强家庭成员的关爱照顾。对于一线人员无人照顾的高龄老人、未成年子女,根据需要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配合老人所在社区等安排寄养照顾,子女所在学校安排任教服务。
第五,实行休息和休假休养待遇。所在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人员的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搬迁、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立即组织免费健康检查和疗养,赴湖北人员的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一线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
第六,优先支持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申报泰山系列、齐鲁系列等省级人才工程计划不受申报名额限制。成果突出,举报机关重点推荐的首先是给予支持。与会省另外列出申报有卓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授予政府特别津贴的人员。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项目资助。
第七,职务晋升政策倾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以放宽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验等条件,不对继续教育学分提出要求。对于去湖北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推荐高级职称竞赛、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获得表彰奖的人第一次申报高级职称可以不受单位数量限制。 获得相应职称的人,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直接聘用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一线护理人员来说,用人单位增加1年护理年龄。卫生职称“双经常”改革试点单位在招聘岗位时倾斜,符合相应岗位聘任条件的规定可以录用,如果该岗位没有空缺,可以设置特设岗位录用。
八、实施福利保障政策待遇规定。对预防传染病一线人员实行临时工作补贴,对直接接触调查的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收集、医院检查等每人每天补助300韩元。对于参加传染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补助200韩元。对去湖北参加传染病防治的人员,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参加省内传染病防治一线人员,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保障支付。省总工会前往湖北向疫情防控人员支付慰问金。向防控任务重、风险高的医疗保健机构增加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成为绩效工资调控的标准。
9.实行工伤保险待遇。预防和控制期间,由于履行工作职责,为新冠感染一线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和待遇支付,确保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与急救,对生病、致残和死亡的人给予相应的补贴和补贴。
10.提供商业保险保障。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向所有一线人员赠送商业保险(包括因感染新冠而产生的保险责任)。
11.提高表彰奖励力度。对一线人员单列批准年度评价、优秀等二级指标。业绩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实行奖励。比率(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根据奖励程序和权限的结合实际决定。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能担负重任的优秀干部果断破格提拔使用。重视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和测试入党积极分子,在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中入党。
12.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一线人员的子女在家学习,由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指导学习生活。需要就读幼儿园的人,由当地教育部安排就读附近的公立幼儿园或优质保彗星民营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要进入学校,必须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志,安排在近期就读。参加入学考试的人参考军人子女优待方法,给予加分照顾。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初中后参加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达到当地最低及格线的人,将根据申报的志愿者直接入学。接受高等教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该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底,功劳奖获得者可以延长到2021年底。)。
上述政策是一次性政策,一线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由省卫生保健委员会决定。各市党委和政府按照本通知要求。
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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