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2日12日表示,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一体化”方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共有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学、化学、体育、健康等8门,除体育和健康外,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从6月25日至26日共2天。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是生物学地理第二课,考试时间是6月27日下午。
《意见》,今年的招生政策发生了各种新变化。其中,关于预约霍尔直属中学、高中附属中学B团的5%计划是全省招生的计划,不再分配给各市县(单位)。另外,从2022年开始,厅直属中学、相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计划招生范围将调整为以学校所在地市县为主,辐射其他市县或附近市县,斜扶持普通高中学位不足的市县、少数民族市县、教育基础薄弱的市县。
考试时间
6月25日至26日
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道德和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健康共8门科目,除体育和健康外,各科目考试时间从6月25日至26日共2天。
3月15日-4月20日
体育和健康科目
6月27日下午
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地理第二课。
物理实验操作技术、化学实验操作技术等考试科目由省统一制定考察实施方案,各市、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试方法、分数设置和分数公布。
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科目进行闭卷笔试。
道德和法治、历史科目实行笔试。
各考试科目原总分890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和法治、历史、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各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体育和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
考生成绩只公布综合总分和各学科等级,不公布各笔试科目的原点。笔试科目成绩等级分为A、B、C、D、E、F 6个等级。
登记时间、地点
1.学籍在我省中学8、9年级在校学生(包括华侨学生、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外国国籍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学生用户(仅9年级学生开放)登录修改本人的信息时间为3月4日至7日。在学校和市县(单位),用户登录修改信息时间为3月8日至31日。
2.非我省中学在校、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其他考生(包括复试、生物、地理考生)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1)海口市户籍考生请登录海口市考试中心网站(门户网站:),将本人申请所需的各种资料上传到一审。(2)其他市县户籍考生从户籍所在地市县(单位)招募联系方式进行初审。考生所有原始资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市县(单位)申请审核,考生应诚实报考,资料审核不合格造成的所有结果应由考生自行承担。登记时间:3月8日-31日。
3.以前的华侨学生、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外国国籍学生在居住地所在市县(单位)申请登记。登记时间:3月8日-31日。
申请方式
所有考生都在线注册海南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该系统从海南省考试局网站(门户网站:)进入,分为海南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九年级入口)和海南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八年级入口)。
招生范围
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计划)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只招收该市县的户籍考生。海南中学另行分配指标,招收我省外省市户籍学生。
从2022年开始,清直属中学、相关高校附属中学统招计划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市县为主,辐射其他或附近市县,斜扶持普通高中学位不足的市县、少数民族市县、教育基础薄弱的市县。
从2022年开始,学籍和户籍不一致的考生如果选择报考户籍地,报考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将受到与户籍地考生同等的待遇。
从2022年开始,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部分计划)将除特生和自主招生等外的统招计划分配到市县。招募对象是拥有该市县户籍,在该市县中学九年级拥有学籍,九年级满一年就读的新生,或在非县户籍的县中学学校就读三年的新生。
合格部署
统一入学工作按照以下安排进行。
祭典安排:琼台师范学院公乡镇幼儿园定向无培生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生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的公立高中学校实验班。
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生计划。本批次分为两段入学,A段入学“省一级学校”统招计划中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的收入计划部分及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B段入学“省一级学校”总计划5%的预约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决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在全省招生的计划和申请部分计划第二次入学的“省一级学校”不再计划B团入学。霍尔直属中学、相关高中附属中学B团预约的5%以全省招生为目标,计划不再分配给各市县(单位)。
b团入学前未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者。
第二批: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海南省农垦街高级中学、申请批准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特长生等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各市县的“省一级学校”和其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到校”计划分配范围为各市县(单位)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的初中部),要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要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各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其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设“指标到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不得高于录取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0%。
3.从2022年起,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
4.“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021年“指标到校”计划对户籍的要求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自2022年起,有条件的市县(单位)应取消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单位)应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
5.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自主招生计划要面向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除艺术、体育特长生外,各类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纳入统招范围,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有2所以上“省一级学校”的市县,为减少高分考生落选,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向省中招办申请将其中某所“省一级学校”部分计划放在第二批次录取,不同批次录取计划比例,由市县自主决定,但须在考试前公布。
7.鼓励优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统一招收公费生。公费生列入第一批次录取。若公费生计划在第一批次未录取完成,剩余计划转到第二批和其他计划同时录取,在第二批次所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8.已经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